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素描习作的主要目的不是让学生照着实物做机械制图式的简单创作,而是要培养学生造型艺术的基础能力。这就要求我们不但要认识客观形象,还要善于对其进行艺术表现,这就涉及素描的艺术处理。
所谓艺术处理,主要是指用概括的手法表现具体的形象。艺术哲学就是概括的哲学,艺术没有了概括,也就不能称之为艺术。素描是艺术处理的一种,它也需要概括能力,而且它所需要的概括能力和整体概括意识能力并不是不可捉摸的神秘的力量。人的思维本身就具有高度概括的能力,比如人类语言就是人类经过大脑思维后对具体事物进行高度概括的结果。学龄前儿童生活经验有限,知识积累较少,对事物的理解能力较差,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缺乏概括的能力,他们可以凭借观察事物的,从而在大脑中留下一个整体印象,凭借这整体印象,他们可以画出高度概括的儿童画。虽然这种概括可能是非常幼稚,甚至是不科学的,但是它却能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甚至有些还加上了儿童的丰富的想象力,这就是非常生动的了。这说明人类对事物、对形象具有善于概括的天性。
艺术生要想在绘画中提高自己的概括能力,必须通过反复的实践,当然这种实践不是机械化的重复,而是要注意采用适当的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反而会使善于概括的天性逐渐丧失。对形体的整体特征、整体效果、整体美的综合解析,以及对气质、趣味、意境、气韵等内容的感受、判断、把握和表现能力,体现出画家的一种整体意识素质。这种整体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任何技法的训练和学习都应以整体意识的强化为前提,否则,技法很可能变成死板的、琐碎的、缺乏感情色彩和乏味的东西。掌握科学的观察方法,不断提高观察能力,可以改善整体意识,但整体意识的养成和加强还有赖于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的提高。由于观察的正确、深刻,画者能把客观形象画得准确、细致,但这不一定意味着画者的整体意识一定很强,整体意识并非只靠单纯的、一丝不苟的平铺直叙的表现就能取得和体现的。要加强整体意识的培训,首先要注意局部的刻画和整体效果的完美统一。局部和整体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不能顾此失彼,尤其不能只顾局部效果的表现,而忽略整体效果的完美。例如,有的素描其背景画得十分充分、完整、细致,而主体形象却显得软弱无力或不够充分,若减弱背景的刻画,效果会更好一些。在素描学习的高级阶段,画者的整体意识在画之前以及作画的始终,都应处于主导地位。素描的内容、形式、效果、风格等,应在整体意识的支配下热情奔放地呈现于画面之上。这时,画者追求的已不再是简单的客观再现,而是感觉上的准确与生动。对于造型艺术来说,感觉上的准确与生动,是艺术表现的最佳境界。
素描需要适度把握艺术风格,艺术风格主要是画者不自觉的必然流露,它带有必然性。儿童画有儿童画的风格,初学绘画者有初学者的风格,他们当中不同的人有不同人的风格。这些风格不是主观追求的结果,而是处于主观条件下,探索和创造的产物。这种风格是出于艺术家对艺术的理解、审美趣味及创新抱负等主观因素的驱使,能动地对艺术表现形式进行革新和开拓的结果。当然,除了个人努力之外,艺术家也脱离不开历史的、时代的制约。为了最终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初学者在学习阶段应当广泛地继承人类艺术传统,加强自己的艺术修养;同时,也应注意根据自己的审美趣味发扬自己的艺术个性。
艺术风格从根本上说源于不同的审美观。在条件尚不成熟的阶段,初学者过早地企图创出什么新风格,其所谓新风格也必然流于肤浅和造作,甚至只是对别人已有风格的篡改和再造。初学者可以将他人的作品作为一种辅助的资料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开阔视野。所以在素描的系统练习中,教师应引导学生脚踏实地做好练习工作,仔细琢磨如何更好地表现形象,而不是妄想着一步到位,创作出自己的风格。对素描,甚至对一切绘画来说,不重风格的自然风格,却可能形成最好、最淳朴、最感人的风格。
素描需要把握艺术处理手法。素描写生练习是为了提高认识形象、理解形象和准确、深刻地表现形象的能力。我们之所以要求从形体结构出发观察和表现形象的特征,正是为了准确理解和掌握形象的本质特征,获取概括地刻画其本质特征的能力。相反,不从形体结构出发,则无法理解和掌握其本质特征,也就必然失去刻画其本质性的主动权,陷于抄袭其表面现象的被动地位。主动的刻画是建立在形象本质特征的熟练之上,被动的刻画则建立在不理解其特征的基础上。主动的刻画包含有主体的艺术处理的成分,即主体的艺术概括;被动的刻画则谈不上主体的艺术处理和艺术概括。
在素描练习中,由于受固定的模特儿或景物的局限,其艺术处理手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就是要以简驭繁,用尽量少的笔墨表现最多的画面空间和思想内容。二是要突出重点。任何事物都有主次之分,为了更好地表现主题,突出某种艺术效果,在素描中,我们就要有所选择,对所有的素材进行分析,找出其中必须要展现的因素,浓墨重彩地进行重点刻画,突出形象特征,相对应的就要弱化、忽略,甚至省略一些不必要的因素。这是我们进行艺术表现和艺术概括的另一个原则。比如我们做人物写生,主体因素是要表现人物的形象,他所在的环境就只是一个背景,这个背景绝对不能显得比人物更突出,和展现人物性格有关的主要背景因素我们可以将它看成是人物的一部分一起刻画,其他的因素就可以像是电影中采取的手段一样将它设置为远景,进行模糊化处理,甚至直接省略。另一方面,由于不同形象给我们的审美感受不同,应该采用不同的表现方法,有的以线条描绘为主,需减弱明暗色调,以表现其鲜明的轮廓美感;有的则需要加重色调对比以突出其强烈的效果,甚至可以忽略众多细节,以表现其厚重有力的形体美和光线效果等。
总之,素描中的艺术处理手法,一是用概括的艺术语言来表现形象本身的特征;二是用概括的艺术语言表现作者的艺术构思。二者的出发点虽然不尽相同,目的都是为了增强作品的艺术效果及感染力。如果不懂得艺术的高度概括,只是将现实中的事物如实地搬进画面中,会给人一种僵硬死板的感觉,丝毫不能产生美的享受,只会让人望而生厌。处处为重点也就没有了重点,处处都突出也就都不能突出。所以该细的地方必须要细,该松的地方一定要松。这样,细的地方显得很精彩,吸引观者的注意,松的地方和细形成鲜明对比,呈现另一种精彩,使之韵味无穷。
所谓艺术处理,主要是指用概括的手法表现具体的形象。艺术哲学就是概括的哲学,艺术没有了概括,也就不能称之为艺术。素描是艺术处理的一种,它也需要概括能力,而且它所需要的概括能力和整体概括意识能力并不是不可捉摸的神秘的力量。人的思维本身就具有高度概括的能力,比如人类语言就是人类经过大脑思维后对具体事物进行高度概括的结果。学龄前儿童生活经验有限,知识积累较少,对事物的理解能力较差,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缺乏概括的能力,他们可以凭借观察事物的,从而在大脑中留下一个整体印象,凭借这整体印象,他们可以画出高度概括的儿童画。虽然这种概括可能是非常幼稚,甚至是不科学的,但是它却能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甚至有些还加上了儿童的丰富的想象力,这就是非常生动的了。这说明人类对事物、对形象具有善于概括的天性。
艺术生要想在绘画中提高自己的概括能力,必须通过反复的实践,当然这种实践不是机械化的重复,而是要注意采用适当的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反而会使善于概括的天性逐渐丧失。对形体的整体特征、整体效果、整体美的综合解析,以及对气质、趣味、意境、气韵等内容的感受、判断、把握和表现能力,体现出画家的一种整体意识素质。这种整体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任何技法的训练和学习都应以整体意识的强化为前提,否则,技法很可能变成死板的、琐碎的、缺乏感情色彩和乏味的东西。掌握科学的观察方法,不断提高观察能力,可以改善整体意识,但整体意识的养成和加强还有赖于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的提高。由于观察的正确、深刻,画者能把客观形象画得准确、细致,但这不一定意味着画者的整体意识一定很强,整体意识并非只靠单纯的、一丝不苟的平铺直叙的表现就能取得和体现的。要加强整体意识的培训,首先要注意局部的刻画和整体效果的完美统一。局部和整体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不能顾此失彼,尤其不能只顾局部效果的表现,而忽略整体效果的完美。例如,有的素描其背景画得十分充分、完整、细致,而主体形象却显得软弱无力或不够充分,若减弱背景的刻画,效果会更好一些。在素描学习的高级阶段,画者的整体意识在画之前以及作画的始终,都应处于主导地位。素描的内容、形式、效果、风格等,应在整体意识的支配下热情奔放地呈现于画面之上。这时,画者追求的已不再是简单的客观再现,而是感觉上的准确与生动。对于造型艺术来说,感觉上的准确与生动,是艺术表现的最佳境界。
素描需要适度把握艺术风格,艺术风格主要是画者不自觉的必然流露,它带有必然性。儿童画有儿童画的风格,初学绘画者有初学者的风格,他们当中不同的人有不同人的风格。这些风格不是主观追求的结果,而是处于主观条件下,探索和创造的产物。这种风格是出于艺术家对艺术的理解、审美趣味及创新抱负等主观因素的驱使,能动地对艺术表现形式进行革新和开拓的结果。当然,除了个人努力之外,艺术家也脱离不开历史的、时代的制约。为了最终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初学者在学习阶段应当广泛地继承人类艺术传统,加强自己的艺术修养;同时,也应注意根据自己的审美趣味发扬自己的艺术个性。
艺术风格从根本上说源于不同的审美观。在条件尚不成熟的阶段,初学者过早地企图创出什么新风格,其所谓新风格也必然流于肤浅和造作,甚至只是对别人已有风格的篡改和再造。初学者可以将他人的作品作为一种辅助的资料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开阔视野。所以在素描的系统练习中,教师应引导学生脚踏实地做好练习工作,仔细琢磨如何更好地表现形象,而不是妄想着一步到位,创作出自己的风格。对素描,甚至对一切绘画来说,不重风格的自然风格,却可能形成最好、最淳朴、最感人的风格。
素描需要把握艺术处理手法。素描写生练习是为了提高认识形象、理解形象和准确、深刻地表现形象的能力。我们之所以要求从形体结构出发观察和表现形象的特征,正是为了准确理解和掌握形象的本质特征,获取概括地刻画其本质特征的能力。相反,不从形体结构出发,则无法理解和掌握其本质特征,也就必然失去刻画其本质性的主动权,陷于抄袭其表面现象的被动地位。主动的刻画是建立在形象本质特征的熟练之上,被动的刻画则建立在不理解其特征的基础上。主动的刻画包含有主体的艺术处理的成分,即主体的艺术概括;被动的刻画则谈不上主体的艺术处理和艺术概括。
在素描练习中,由于受固定的模特儿或景物的局限,其艺术处理手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就是要以简驭繁,用尽量少的笔墨表现最多的画面空间和思想内容。二是要突出重点。任何事物都有主次之分,为了更好地表现主题,突出某种艺术效果,在素描中,我们就要有所选择,对所有的素材进行分析,找出其中必须要展现的因素,浓墨重彩地进行重点刻画,突出形象特征,相对应的就要弱化、忽略,甚至省略一些不必要的因素。这是我们进行艺术表现和艺术概括的另一个原则。比如我们做人物写生,主体因素是要表现人物的形象,他所在的环境就只是一个背景,这个背景绝对不能显得比人物更突出,和展现人物性格有关的主要背景因素我们可以将它看成是人物的一部分一起刻画,其他的因素就可以像是电影中采取的手段一样将它设置为远景,进行模糊化处理,甚至直接省略。另一方面,由于不同形象给我们的审美感受不同,应该采用不同的表现方法,有的以线条描绘为主,需减弱明暗色调,以表现其鲜明的轮廓美感;有的则需要加重色调对比以突出其强烈的效果,甚至可以忽略众多细节,以表现其厚重有力的形体美和光线效果等。
总之,素描中的艺术处理手法,一是用概括的艺术语言来表现形象本身的特征;二是用概括的艺术语言表现作者的艺术构思。二者的出发点虽然不尽相同,目的都是为了增强作品的艺术效果及感染力。如果不懂得艺术的高度概括,只是将现实中的事物如实地搬进画面中,会给人一种僵硬死板的感觉,丝毫不能产生美的享受,只会让人望而生厌。处处为重点也就没有了重点,处处都突出也就都不能突出。所以该细的地方必须要细,该松的地方一定要松。这样,细的地方显得很精彩,吸引观者的注意,松的地方和细形成鲜明对比,呈现另一种精彩,使之韵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