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北京市创建节水型单位(企业)、居民小区考核奖励暂行办法55由市水务局出台,对单位、居民区节水考核和奖励做出明确规定:年实际用水量控制在30万吨的,为一类奖励;10万至30万吨的,为二类奖励;5万至10万吨的,为三类奖励;2万至5万吨的,为四类奖励;2万吨以下的,将核定为最高的五类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