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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的美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其司法界面临着传统主义与实用主义的两难选择。著名法官卡多佐作为实用主义的推崇者,凭借他的司法智慧和天才,在其任职期间“静悄悄地”完成了普通法的革命。卡多佐在其著作《司法过程的性质》中所蕴涵的法律哲学思想和司法理念,其分析和解决法律乃至社会问题的思维角度和方法,对我国的司法体制建设有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