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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财政局、省扶贫办、省计委(以工代赈办):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2001]93号),我们制定了《山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要尽快开设扶贫资金专户。要求六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