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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纳税人欠税现象十分严重,不仅加大了税收均衡入库难度,也影响到各级财政收支平衡。尽管各级税务机关采取了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多种清欠措施,但由于纳税人所欠税款中既有应属国税部门征管的中央税和共享税,又有应属地税部门征管的地方税,而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对各类欠税清缴次序、比例并未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引发了清欠工作中的诸多矛盾。特别是一些破产企业,其所有资产尚不足以清缴所欠税款,在这种情况下,先清缴什么税种,先清偿哪个部门,两个税务机构时有争执,甚至出现争抢现象,既不利于搞好税务机关内部的团结协作,也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