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不可能存在天生的坏孩子,也不可能有不可救药的儿童。"——《查士丁尼法典》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然而在现实中,却存在着低龄未成年人即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2017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