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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的实施、新课程的开设、新教材的使用,迫切要求教学改革上有新举措、新设计、新突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之一,教学改革自然也在题中。本文拟从《基础》课青年教师如何提升法制教学品质的角度浅谈拙见,以作引玉之砖。
一、《基础》课青年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教学面临的主要矛盾
(一)《基础》课青年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政素质偏低,职业道德弱化。十多年来,我国的教育迅猛发展。随着高校的急剧扩招,使师资力量骤然紧缺,迫使高校不得不大大放低了招聘教师的标准,录用了大量的青年教师。这些青年教师身处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1]的大环境中,思想上不可避免地受到极大的影响。他们身上明显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缺乏对重大问题的深层次思考,政治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待加强;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社会主义道路、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上认识比较模糊肤浅,在真信、真学、真用、真做上存在很大差距;缺乏远大理想和无私奉献精神,价值取向多元功利[2];缺乏正确的职业意识,敬业意识不强,等等。
2.业务素质差强人意。教学实践表明,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效果存在一定的正向函数关系,业务素质越高的教师,教学效果越好,反之则越差。现实中,部分青年教师表面上是经过了系统的专业训练,教学中却发现基础理论功底薄弱;非相关专业毕业的青年教师难以把握住《基础》课教材的重点、难点的也不在少数;更有甚者对教材内容的掌握是“跟着感觉走”,以己昏昏难以使学生昭昭。
3.教学经验欠缺,教学方法单一。多数青年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从课堂到讲堂的,缺少对法制教学实务的感知和了解,教学经验明显先天不足。同时,他们大多不重视教学方法的研究,更很少翻阅或撰写教学方法研究的论文。又由于《基础》课法制教学内容的复杂性,部分青年教师不知如何讲解,只好照本宣科,一书到底。这种教学法缺乏吸引力,难以引起学生的共鸣。
4.重科研,轻教学。目前,高校在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等涉及教师“前途”的重大问题上,都是以科研成果作为硬指标的。这种政策导向导致了大部分青年教师不得不全力以赴一窝蜂地去完成与超越科研的量化指标,去追逐科研项目与经费。而教学的考核是软指标,因此,青年教师往往把教学仅看成一般性的任务,认为只要完成了教学工作量就行了,于是在教学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就极其有限了,上课时采用最省事、最省时、最省力的“念书法”自然就不足为奇了。
(二)《基础》课青年教师教学面临的主要矛盾
《基础》课青年教师除了存在着上述的主要问题外,在教学中还面临着《基础》课全体教师共有的主要矛盾:
1.教学量多与课时量少之间的矛盾。“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整合后的《基础》课法制教学的内容依然庞繁,涵盖了我国核心法制的主要内容,其中涉及近30部法律文件,仅法律概念和知识点就将近上百个。众所周知,概念是一个学科的支点,最能反映出一个学科的本质。教学中,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才能讲透概念,而《基础》课法制教学学时量大幅减少,直接用于法制教学的时间甚至不足10学时。有不少老师感叹“实在是没法教了!”[3]
2.学生的轻视与教师的重视之间的矛盾。大学生对《基础》课的关注度远远低于专业课。他们认为,学精专业课是未来的立身之本,具有最强的源动力。而《基础课》的部分内容从小学就开始被灌输,缺乏新鲜感。于是课上看专业课、学外语、玩手机、打瞌睡甚至聊天的现象屡见不鲜。相反的,一些《基础课》教师,特别是中老年教师可谓是课前精心备课、课中聚心讲授、课后详尽总结,教学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3.思维能力培养与固有的教学模式之间的矛盾。当前高校采用的主要教学模式仍然是“一师一书一讲台”的教师一统天下的教学模式,其实际上是教师是课堂上的“主宰”,在唱独角戏,学生仍摆脱不了“上课记讲义、下课抄讲义、考试背讲义”的窠臼。而现代教育教学强调师生间有知、情、意、行的互动,强调关注教学的研发功能,强调培养学生的自教、自创能力,强调教师的作用只是一把钥匙,引发学生打开思维之门。
4.专业课性质的需求与法制教学课的供给之间的矛盾。大学生由于受学科思维定势的影响,比较喜爱老师系统、透彻地讲授课程,然而《基础》课法制教学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素质的教育,且法制教学内容多、课时少,教师为赶教学进度,不得不“蜻蜓点水式”或“快餐式”地讲解,难免使学生产生“饥饿感”。
二、提升《基础》课教学品质的路径
教学质量是教学的永恒主题,是教学的生命线。而关乎教学质量优劣的最终决定因素是教师与学生,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教师。具体到《基础》课的青年教师,就是如何根据大学生的成长环境、心理特征、认知特点、知识结构来提升《基础》课法制教学的品质。
(一)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职业道德意识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重点在青年教师。青年教师是教学的中坚力量和后继力量,肩负着培养人才的重大使命。在学生的心目中,青年教师具有亲和力,是智慧的象征和人格的化身,其思想、言行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青年教师首先自身要不断加强思政建设,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自身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增强思想上、政治上的“免疫力”。只有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思想政治理论,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明辨是非、站稳脚跟,树立正确的“五观”,引领学生践行荣辱观、作出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价值选择,同时,还应把教师职业当作终生事业,严守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益求精、尽职尽责的职业道德,秉承优良传统,厚德养学,德业并举,以教书育人为“天职”,淡泊名利,潜心研究学术,勤于教书,精于育人。
(二)转变教学理念
教学其实也是一种专业,是教学专业。青年教师应具有教学专业的意识,要转变教学理念,在教学思想上,由消极被动的“适应”性教学思想向积极主动的“发展”性教学思想转变;在教学目标上,由局部发展的“知识”价值观向全面发展的“知识─能力─素质”价值观转变;在教与学的关系上,由以教为主体的教学观向以学为主体的教学观发展;在教学模式上,由“吸收─消化─储存”的教学模式向“探索─转换─创造”的教学模式发展。[4]
(三)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
“打铁还需自身硬”。青年教师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搞好教学的责任感、使命感的同时,更需要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把自己锤炼成专业技能高超、具备传道解惑能力的现代新型教育人。
1.增强驾驭教材的能力。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时代的挑战,已经把“器”的重要性,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个“器”,对青年教师而言,就是驾驭教材的能力。教材为一课之本,掌握教材的内容和精神是青年教师入行的最基本条件。《基础》课涉及近30部法律,一些法律观点和理论在教材中也只是做了结论性的叙述。吃准、吃深、吃透、吃活教材的法律精神绝非易事。青年教师绝不能以教材为教条,对教材的掌握要从根本上“破其卷、取其神”,找准教材的主题、主线,把握教材的难、重点。只有如此,才可能把教材内容讲准、讲深、讲透、讲活,做到晓之以理、辅之以形、动之以情、导之以行。
2.持续充实知识底蕴。当前我们正处于信息革命、知识爆炸、创新频繁的大时代中,青年教师还身处教学改革的浪潮中。譬如高校大力推行的学生选教师授课制度、选导师制度,即由大学的“消费者”——大学生自主决定自己的“消费对象”——选择任课教师。21世纪的大学生青睐的是那些有智慧、有经验、有知识积累和有学习倾向(内在的学习意识、兴趣和能力)的教师。环境的频变,迫切需要青年教师与时俱进,成为终生学习型的教师。青年教师可以通过培训、研讨、座谈、沙龙、进修等多种形式“充电”,内修自我。还要不断加大自身人文素质的培养,密切关注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哲学等互融性和关联性较强的相关学科的发展,及时地借鉴它们的研究成果,融入到自己的教学中,让学生在学习中感悟,在感悟中学习。同时加强一些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的储备,也要关注国内外的热点、难点、前沿问题。青年教师只有课外广博多收,才能在课内旁征博引、引人入胜。
3.提高教学语言魅力。法制语言具有抽象性、概括性,比较晦涩,学生难以理解到位,这就要求青年教师提高将教材语言转换成教学语言的授课能力,把“抽象寓于具体、晦涩寓于生动、概念寓于形象、理性寓于情感的教学语言之美”[5]展示给学生。只有活泼、俏皮、幽默风趣、富有哲理的教学语言,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把课上得好、上得活、上得有效。
4.虚心求教。教学作为一门专业,有其自身的技巧和规律。青年教师在短期内掌握教学的技巧和规律是很困难的。在职业的成长过程中,青年教师应主动寻求学术造诣高、教学优秀的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通过“传学、传教、传经”,“帮难、帮困、帮疑”,“带学、带教、带研”等系列活动,有效促进自己从“站上讲台”到“站稳讲台”至“站好讲台”的平稳过渡。[6]
(四)综合运用教学方法
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必须以教学方法的改革作为“切入点”和“突破点”。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青年教师要不断创新教学方法,采取一些喜闻乐见的教法,使大学生听得进、学得精、用得准,达到教、学、用三位一体的效果。
1.讨论法。传统教学模式的特点是师动而生不动,而现代教学要求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课堂是师生共演的舞台。针对大学生的特点,青年教师应因情循理、分门别类,善采科学有效的教法。讨论法就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教法。通过讨论,可以提高大学生教学活动的参与度,拓宽他们的视野和思路,锻炼他们的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需注意的是,所选之材要具有典型性、真实性、时代性、启发性、难度适中性、贴近生活性。譬如,以网络中“人肉搜索”行为是否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为讨论话题。讨论中,教师应鼓励学生质疑批判和发表独立见解,同时要注意掌控全局、适时引导,防止学生思维混乱,最后作精准点评。
2.角色互换法。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兼任“导演”与“主演”双重角色,而现代教学要求激活学生的“演员”“主演”角色。角色互换法就是这样一种尝试性的教法。所谓角色互换法,通俗地说,就是鼓励学生“代”老师讲课,老师“替”学生听课的教法。教师应选择理论性不强、易于讲授的教学内容,引导学生自己精编教案、设计教法。这种“学中教”和“教中学”体验式教法的得当运用,可以增强教学的新颖性和趣味性,提高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激发学生主动授课的热情。正如史蒂芬·P·罗宾斯所言的,学习是建立在“效果定律”之上的——行为受结果的影响,产生好结果的行为会重复。[7]
3.情景教学法。高校教学的终点是面向社会。教师应围绕着集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为一体的教学目标而选优教法。比较适合的是情景教学法,即将学生置身于真合情景之中,使他们从中归纳出法律道理、悟出法律真谛的综合性教法,包括以案说法、模拟法庭、法庭旁听、法律诊所等。这种教法体现了开放式、参与式、启发式的教学理念,具有针对性、真实性、生动性的特点。
“法律是社会现象的纲领”。[8]实践中的法律个案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社会的纷繁现象、时代特色和发展趋势。情景教学法的运用,有利于学生了解和适应社会、拉近理论与现实的距离、提高分辨能力、扫除思维障碍。
4.反馈教学法。沟通理论认为,反馈是有效沟通的一个重要环节,它能够减少沟通障碍、降低知识传递过程中的失误率。教学活动就是一种知识传授和反馈的沟通过程。在教学中,应该鼓励学生随时反映教学中的问题,并且有针对性地予以分析解答。这种教法不仅能消除以往教学中知识传递单向性的弊端,准确地掌握学生学习的真实状态,并且能够催生和谐的教学氛围,取得教学相长的效果。
5.引领探究法。老子曰:“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强调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重要性。教学中,有目的、有计划地提出一些法制现象和问题,引导学生独自思考、层层追索、发现真理。在教师的推进下,学生一步步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从而获得成就感,进一步激发学习的兴趣。这种教法与学法有机统一的教学方法,培养了学生自我建构知识的乐趣,提高了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了现代教学改革以生为本和以能为本的理性选择和价值取向。
6.网络教学法。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内容生动、图像逼真、新颖有趣的教学,能对学生的多种器官形成刺激,促使学生利用听觉视觉以及言语触觉等多种分析器官进行学习,从而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与记忆,增强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青年教师大多是运用网络技术的能手,应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将“传统的静态书本教材,转变为由声音、图像、动画、图形、文字等各种元素构成的动态教材,运用新颖生动、逼真直观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9]
三、法制教学应妥善处理的几对关系
1.把握好主从关系。主从关系是指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之间的关系。教学方法是手段,教学内容是目的,教学方法要始终为教学目的服务。青年教师要始终注意不能苛求方法新颖而脱离所教内容。
2.把握好点面关系。点面关系,即法制教学部分的内容与整部教材的内容之间的关系。《基础》课教材结构上分为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两部分。教师既要注意各自的特点,又要考虑二者的整合,防止重“点”轻“面”的错误倾向。
3.把握好多少关系。多少关系是指法制内容的教学量多与课时量少之间的关系。教学时间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教师讲解的教学内容必须精而少,突出重点,详略得当。
4.把握好研教关系。研教关系是指科研与教学之间的关系。青年教师应以科研反哺教学,要多读、多思、多写教学方法方面的论文,将自己的心得体会、研究成果及时地融入到教学中。这样不但能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的“生产力”,而且在教学中能产生科研灵感的火花,达到科研与教学相长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6-10-19.
[2]胡树祥.对“80后”青年学生的再认识和有效引导[J].高校理论战线,2008(8).
[3]陈大文.课程整合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时效性问题初探[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33).
[4]张忠华.回归启发式教学的本真[J].中国高等教育,2008(22).
[5]杨立英.网络思想政治教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6]钟瑞添.提升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的路径选择[J].中国高等教育,2008(7).
[7]史蒂芬·P·罗宾斯.组织行为学精要[M].郑晓明译.北京: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8]孙晓楼.法学教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9]吴应驹.网络教学中教师角色的定位与转换[J].中国高等教育,2008(22).
一、《基础》课青年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教学面临的主要矛盾
(一)《基础》课青年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政素质偏低,职业道德弱化。十多年来,我国的教育迅猛发展。随着高校的急剧扩招,使师资力量骤然紧缺,迫使高校不得不大大放低了招聘教师的标准,录用了大量的青年教师。这些青年教师身处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1]的大环境中,思想上不可避免地受到极大的影响。他们身上明显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缺乏对重大问题的深层次思考,政治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待加强;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社会主义道路、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上认识比较模糊肤浅,在真信、真学、真用、真做上存在很大差距;缺乏远大理想和无私奉献精神,价值取向多元功利[2];缺乏正确的职业意识,敬业意识不强,等等。
2.业务素质差强人意。教学实践表明,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效果存在一定的正向函数关系,业务素质越高的教师,教学效果越好,反之则越差。现实中,部分青年教师表面上是经过了系统的专业训练,教学中却发现基础理论功底薄弱;非相关专业毕业的青年教师难以把握住《基础》课教材的重点、难点的也不在少数;更有甚者对教材内容的掌握是“跟着感觉走”,以己昏昏难以使学生昭昭。
3.教学经验欠缺,教学方法单一。多数青年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从课堂到讲堂的,缺少对法制教学实务的感知和了解,教学经验明显先天不足。同时,他们大多不重视教学方法的研究,更很少翻阅或撰写教学方法研究的论文。又由于《基础》课法制教学内容的复杂性,部分青年教师不知如何讲解,只好照本宣科,一书到底。这种教学法缺乏吸引力,难以引起学生的共鸣。
4.重科研,轻教学。目前,高校在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等涉及教师“前途”的重大问题上,都是以科研成果作为硬指标的。这种政策导向导致了大部分青年教师不得不全力以赴一窝蜂地去完成与超越科研的量化指标,去追逐科研项目与经费。而教学的考核是软指标,因此,青年教师往往把教学仅看成一般性的任务,认为只要完成了教学工作量就行了,于是在教学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就极其有限了,上课时采用最省事、最省时、最省力的“念书法”自然就不足为奇了。
(二)《基础》课青年教师教学面临的主要矛盾
《基础》课青年教师除了存在着上述的主要问题外,在教学中还面临着《基础》课全体教师共有的主要矛盾:
1.教学量多与课时量少之间的矛盾。“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整合后的《基础》课法制教学的内容依然庞繁,涵盖了我国核心法制的主要内容,其中涉及近30部法律文件,仅法律概念和知识点就将近上百个。众所周知,概念是一个学科的支点,最能反映出一个学科的本质。教学中,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才能讲透概念,而《基础》课法制教学学时量大幅减少,直接用于法制教学的时间甚至不足10学时。有不少老师感叹“实在是没法教了!”[3]
2.学生的轻视与教师的重视之间的矛盾。大学生对《基础》课的关注度远远低于专业课。他们认为,学精专业课是未来的立身之本,具有最强的源动力。而《基础课》的部分内容从小学就开始被灌输,缺乏新鲜感。于是课上看专业课、学外语、玩手机、打瞌睡甚至聊天的现象屡见不鲜。相反的,一些《基础课》教师,特别是中老年教师可谓是课前精心备课、课中聚心讲授、课后详尽总结,教学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3.思维能力培养与固有的教学模式之间的矛盾。当前高校采用的主要教学模式仍然是“一师一书一讲台”的教师一统天下的教学模式,其实际上是教师是课堂上的“主宰”,在唱独角戏,学生仍摆脱不了“上课记讲义、下课抄讲义、考试背讲义”的窠臼。而现代教育教学强调师生间有知、情、意、行的互动,强调关注教学的研发功能,强调培养学生的自教、自创能力,强调教师的作用只是一把钥匙,引发学生打开思维之门。
4.专业课性质的需求与法制教学课的供给之间的矛盾。大学生由于受学科思维定势的影响,比较喜爱老师系统、透彻地讲授课程,然而《基础》课法制教学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素质的教育,且法制教学内容多、课时少,教师为赶教学进度,不得不“蜻蜓点水式”或“快餐式”地讲解,难免使学生产生“饥饿感”。
二、提升《基础》课教学品质的路径
教学质量是教学的永恒主题,是教学的生命线。而关乎教学质量优劣的最终决定因素是教师与学生,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教师。具体到《基础》课的青年教师,就是如何根据大学生的成长环境、心理特征、认知特点、知识结构来提升《基础》课法制教学的品质。
(一)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职业道德意识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重点在青年教师。青年教师是教学的中坚力量和后继力量,肩负着培养人才的重大使命。在学生的心目中,青年教师具有亲和力,是智慧的象征和人格的化身,其思想、言行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青年教师首先自身要不断加强思政建设,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自身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增强思想上、政治上的“免疫力”。只有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思想政治理论,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明辨是非、站稳脚跟,树立正确的“五观”,引领学生践行荣辱观、作出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价值选择,同时,还应把教师职业当作终生事业,严守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益求精、尽职尽责的职业道德,秉承优良传统,厚德养学,德业并举,以教书育人为“天职”,淡泊名利,潜心研究学术,勤于教书,精于育人。
(二)转变教学理念
教学其实也是一种专业,是教学专业。青年教师应具有教学专业的意识,要转变教学理念,在教学思想上,由消极被动的“适应”性教学思想向积极主动的“发展”性教学思想转变;在教学目标上,由局部发展的“知识”价值观向全面发展的“知识─能力─素质”价值观转变;在教与学的关系上,由以教为主体的教学观向以学为主体的教学观发展;在教学模式上,由“吸收─消化─储存”的教学模式向“探索─转换─创造”的教学模式发展。[4]
(三)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
“打铁还需自身硬”。青年教师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搞好教学的责任感、使命感的同时,更需要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把自己锤炼成专业技能高超、具备传道解惑能力的现代新型教育人。
1.增强驾驭教材的能力。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时代的挑战,已经把“器”的重要性,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个“器”,对青年教师而言,就是驾驭教材的能力。教材为一课之本,掌握教材的内容和精神是青年教师入行的最基本条件。《基础》课涉及近30部法律,一些法律观点和理论在教材中也只是做了结论性的叙述。吃准、吃深、吃透、吃活教材的法律精神绝非易事。青年教师绝不能以教材为教条,对教材的掌握要从根本上“破其卷、取其神”,找准教材的主题、主线,把握教材的难、重点。只有如此,才可能把教材内容讲准、讲深、讲透、讲活,做到晓之以理、辅之以形、动之以情、导之以行。
2.持续充实知识底蕴。当前我们正处于信息革命、知识爆炸、创新频繁的大时代中,青年教师还身处教学改革的浪潮中。譬如高校大力推行的学生选教师授课制度、选导师制度,即由大学的“消费者”——大学生自主决定自己的“消费对象”——选择任课教师。21世纪的大学生青睐的是那些有智慧、有经验、有知识积累和有学习倾向(内在的学习意识、兴趣和能力)的教师。环境的频变,迫切需要青年教师与时俱进,成为终生学习型的教师。青年教师可以通过培训、研讨、座谈、沙龙、进修等多种形式“充电”,内修自我。还要不断加大自身人文素质的培养,密切关注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哲学等互融性和关联性较强的相关学科的发展,及时地借鉴它们的研究成果,融入到自己的教学中,让学生在学习中感悟,在感悟中学习。同时加强一些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的储备,也要关注国内外的热点、难点、前沿问题。青年教师只有课外广博多收,才能在课内旁征博引、引人入胜。
3.提高教学语言魅力。法制语言具有抽象性、概括性,比较晦涩,学生难以理解到位,这就要求青年教师提高将教材语言转换成教学语言的授课能力,把“抽象寓于具体、晦涩寓于生动、概念寓于形象、理性寓于情感的教学语言之美”[5]展示给学生。只有活泼、俏皮、幽默风趣、富有哲理的教学语言,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把课上得好、上得活、上得有效。
4.虚心求教。教学作为一门专业,有其自身的技巧和规律。青年教师在短期内掌握教学的技巧和规律是很困难的。在职业的成长过程中,青年教师应主动寻求学术造诣高、教学优秀的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通过“传学、传教、传经”,“帮难、帮困、帮疑”,“带学、带教、带研”等系列活动,有效促进自己从“站上讲台”到“站稳讲台”至“站好讲台”的平稳过渡。[6]
(四)综合运用教学方法
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必须以教学方法的改革作为“切入点”和“突破点”。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青年教师要不断创新教学方法,采取一些喜闻乐见的教法,使大学生听得进、学得精、用得准,达到教、学、用三位一体的效果。
1.讨论法。传统教学模式的特点是师动而生不动,而现代教学要求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课堂是师生共演的舞台。针对大学生的特点,青年教师应因情循理、分门别类,善采科学有效的教法。讨论法就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教法。通过讨论,可以提高大学生教学活动的参与度,拓宽他们的视野和思路,锻炼他们的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需注意的是,所选之材要具有典型性、真实性、时代性、启发性、难度适中性、贴近生活性。譬如,以网络中“人肉搜索”行为是否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为讨论话题。讨论中,教师应鼓励学生质疑批判和发表独立见解,同时要注意掌控全局、适时引导,防止学生思维混乱,最后作精准点评。
2.角色互换法。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兼任“导演”与“主演”双重角色,而现代教学要求激活学生的“演员”“主演”角色。角色互换法就是这样一种尝试性的教法。所谓角色互换法,通俗地说,就是鼓励学生“代”老师讲课,老师“替”学生听课的教法。教师应选择理论性不强、易于讲授的教学内容,引导学生自己精编教案、设计教法。这种“学中教”和“教中学”体验式教法的得当运用,可以增强教学的新颖性和趣味性,提高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激发学生主动授课的热情。正如史蒂芬·P·罗宾斯所言的,学习是建立在“效果定律”之上的——行为受结果的影响,产生好结果的行为会重复。[7]
3.情景教学法。高校教学的终点是面向社会。教师应围绕着集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为一体的教学目标而选优教法。比较适合的是情景教学法,即将学生置身于真合情景之中,使他们从中归纳出法律道理、悟出法律真谛的综合性教法,包括以案说法、模拟法庭、法庭旁听、法律诊所等。这种教法体现了开放式、参与式、启发式的教学理念,具有针对性、真实性、生动性的特点。
“法律是社会现象的纲领”。[8]实践中的法律个案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社会的纷繁现象、时代特色和发展趋势。情景教学法的运用,有利于学生了解和适应社会、拉近理论与现实的距离、提高分辨能力、扫除思维障碍。
4.反馈教学法。沟通理论认为,反馈是有效沟通的一个重要环节,它能够减少沟通障碍、降低知识传递过程中的失误率。教学活动就是一种知识传授和反馈的沟通过程。在教学中,应该鼓励学生随时反映教学中的问题,并且有针对性地予以分析解答。这种教法不仅能消除以往教学中知识传递单向性的弊端,准确地掌握学生学习的真实状态,并且能够催生和谐的教学氛围,取得教学相长的效果。
5.引领探究法。老子曰:“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强调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重要性。教学中,有目的、有计划地提出一些法制现象和问题,引导学生独自思考、层层追索、发现真理。在教师的推进下,学生一步步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从而获得成就感,进一步激发学习的兴趣。这种教法与学法有机统一的教学方法,培养了学生自我建构知识的乐趣,提高了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了现代教学改革以生为本和以能为本的理性选择和价值取向。
6.网络教学法。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内容生动、图像逼真、新颖有趣的教学,能对学生的多种器官形成刺激,促使学生利用听觉视觉以及言语触觉等多种分析器官进行学习,从而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与记忆,增强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青年教师大多是运用网络技术的能手,应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将“传统的静态书本教材,转变为由声音、图像、动画、图形、文字等各种元素构成的动态教材,运用新颖生动、逼真直观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9]
三、法制教学应妥善处理的几对关系
1.把握好主从关系。主从关系是指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之间的关系。教学方法是手段,教学内容是目的,教学方法要始终为教学目的服务。青年教师要始终注意不能苛求方法新颖而脱离所教内容。
2.把握好点面关系。点面关系,即法制教学部分的内容与整部教材的内容之间的关系。《基础》课教材结构上分为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两部分。教师既要注意各自的特点,又要考虑二者的整合,防止重“点”轻“面”的错误倾向。
3.把握好多少关系。多少关系是指法制内容的教学量多与课时量少之间的关系。教学时间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教师讲解的教学内容必须精而少,突出重点,详略得当。
4.把握好研教关系。研教关系是指科研与教学之间的关系。青年教师应以科研反哺教学,要多读、多思、多写教学方法方面的论文,将自己的心得体会、研究成果及时地融入到教学中。这样不但能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的“生产力”,而且在教学中能产生科研灵感的火花,达到科研与教学相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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