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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中国数字化出版市场出现了爆炸性的增长,最为明显的数据统计来自于2009年数字化出版总产出达到799.4亿元人民币,首次超过书报刊等传统出版物的总产值。不可否认,目前的数字出版产值包括网游部分,但不应忽视,其中,手机出版的营业收入已超过传统的网络游戏,占数字出版全部营业收入的24.2%,位居首位,数字化出版趋势已无可质疑。
是不是中国将要进入一个数字图书时代了呢?是否传统出版业已经面临数字话浪潮带来的困境而走向衰亡了呢?
以盛大、汉王等为代表的新兴数字化出版企业手持巨额现金,疯狂地涌向传统出版社,成批量甚至不计质量地收购出版社持有的纸质图书电子版权。方正、中国移动等数字化出版物销售商则不停上门促成合作,希望以分成模式代理传统出版社的电子书销售。
在国外,最具实力的版权经纪人安德鲁·维利宣布,自己成立电子书出版品牌——奥德赛公司,出版重版常销电子书,并与亚马逊签订独家销售协议。这一挑战传统纸质出版社的做法在国外已屡见不鲜。许多版权经纪人直接介入电子书出版业务,通过给予著作权人高达40%-50%版税的高额稿酬,大量占有著名作者作品,然后直接与各类互联网公司合作,生产并销售数字化出版物,完全不再考虑纸质出版物市场。而兰登书屋等传统纸质出版社为了对抗奥德赛之类公司的数字化进攻,一方面结成产业同盟,集体声讨并封杀此类公司;另一方面,坚决固守原有版权市场,强硬地要求作者在本出版社出版纸质图书的同时,必须同时授予电子版权,否则拒绝出版合作。
综观国内外数字化出版市场,只有一个字:“乱”。
但“乱中取胜”正是盛大、方正、汉王、中国移动这类数字化出版商作为后起之秀打破原有传统出版市场,重新建立出版秩序的必由之路、既定策略。
比如,盛大网络公司将自己定位为版权公司,首先是不计成本地向传统出版社购买正版电子书,进而在互联网建立“云中书馆”,发展在线阅读。同时,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建立盛大文学,开发网络出版。但现在,盛大已不满足于定位自己为版权公司,开始通过“云中书馆”这一网上图书馆,并利用不足千元的自主品牌多媒体手持阅读器Bambook,不断蚕食汉王等传统手持阅读器销售商的市场。
汉王则越过其手持阅读器的“礼品”销售阶段,开始推出D21状元版学生电子书包;而方正也不再满足于原有的主要面向图书馆的电子书销售模式,推出了多种形式的电子书阅读和下载,比如手持阅读器、U盘下载阅读,还提供帮助客户建立网上图书馆等服务;移动则向其庞大的客户群不断推销电子图书。
仔细分析其中缘由不难发现,因为传统出版社掌握作者和作品资源,盛大、方正、汉王、移动等各类销售商虽然各自掌握互联网、手持阅读器、手机等数字化销售渠道,但没有内容。因此,上述数字化企业一方面通过向传统出版社收购电子版权壮大自身;另一方面,利用数字化技术的进步不停地攻城略地,争取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份额,以提高自身在未来数字化出版物市场的发言权,并试图确立领袖地位。
事实上,新兴数字化出版企业做大之势已初现端倪。2010年,有关行业协会已分别指定盛大、汉王、方正等新兴出版企业成立技术小组,进行网络阅读、手持阅读器等相关专题的研讨。
那么,数字化浪潮下,出版社的生存会受到威胁吗?有人或许会说,国家出版社掌握书号资源,上述数字化公司没有书号,无法抛弃出版社。但事实上,2002年国家即已出台《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允许互联网企业进行网上出版活动。而方正、盛大等数字化企业已经分别在2007年和2008年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简而言之,如果不出版纸质图书,这些公司已经取得出版资格。而在互联网时代,随着数字化技术的进步和人们阅读习惯的改变,纸质出版物或将成为历史或“礼品”。没有了纸质图书市场,拥有没有实际用途的书号资源的传统出版社究竟还有什么存在价值?
那么,数字化浪潮真的来了吗?
对于这个问题,回答比较复杂,因为如前所述,数字化出版的运营模式和赢利方式尚未确定,原有出版格局未曾改变。换句话说,传统出版社仍然活得好好的。但我们不能忽视的事实是,近十年来,面对网购和电子书的夹攻,近五成民营实体书店倒闭。广东、四川等地尤甚。《中国青年报》载文指出,2010年7月31日,经营16年之久的广州第一家三联书店结业倒闭;2009年年底,成都规模最大、投资过亿元的民营书店,位于西体北路的经典书城倒闭;打着“全球最大全品种书店”标语的第三极书局,三年内居然亏损8000多万元,最后不堪重负关门倒闭,有相同命运的还有曾经是全国最大的书店连锁企业,高峰时门店遍及30多个省区市的400多个城市的席殊书屋……而传统出版社在2010年上半年销售收入上除北京地区有当当网支撑外,均不同程度地出现萎缩。“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纸质图书销售商的集体消亡必然预示传统出版的冬天来临!
截至2010年5月,国家已授予210多家企业互联网出版许可,其中,20%为民企,但这20%的民营互联网出版企业却是网络文学的生产大户,“一家传统出版社每年的出版字数不过五六千万字,但是现在一家网站一天的出版字数就已经达到这个量”。(参见宦艳红《新闻出版总署:网络文学将有专门管理办法》,原载于《东方早报》2010年5月28日。)
对于某些专业出版社来说,数字化浪潮或许是件好事,因为其可以凭借此一契机,将其独有内容完全数字化。以往这类出版社囿于海量信息及纸质媒介的局限性无法充分开发自己的内容,现在,数字化则可解决海量信息的问题,而内容独有则使其数字化产品在市场上占有垄断性地位。因此,对于专业性出版社来讲,被动/主动应对数字化浪潮都是不错的选择。比如拥有的数万案例资源和顶尖优秀专家作者的法律专业类出版社和拥有《辞海》出版权的上海辞书出版社即属此一类型。
对于综合性出版社来说,情况比较糟糕,内容的广泛性决定了其没有专业出版社所具有的内容独有性,综合性出版社出版物具有较短的时效性和内容的可替代性,这就决定了综合性出版社面对数字化浪潮必须不断地进行内容创新,跟上时代潮流,才能从容面对数字化冲击。
事实上,传统出版社目前掌握电子版权,该电子书版权通常与纸质图书专有出版权授权期限相同,与其坐等电子版权与纸质图书专有出版权一并到期浪费,不如积极开发,先行销售,积累原始资金后再图发展。毕竟,这些电子书的成本已通过纸质图书消化,对出版社来讲,几无成本可言,即使开发失败亦无损失。而失败的教训在数字化浪潮中尤为可贵。
出版社最最不能忘记,也是最最应该做到的,就是一刻也不要忘记内容出版。因为无论是在数字化时代还是传统出版时代,纸质图书或数字化出版物只是阅读的手段,阅读的内容才是决定问题的关键。
因此,对于任何出版社来说,巩固作者资源、顺应市场潮流、出版优质出版物,才是以不变应万变的应对数字化出版之策。
是不是中国将要进入一个数字图书时代了呢?是否传统出版业已经面临数字话浪潮带来的困境而走向衰亡了呢?
以盛大、汉王等为代表的新兴数字化出版企业手持巨额现金,疯狂地涌向传统出版社,成批量甚至不计质量地收购出版社持有的纸质图书电子版权。方正、中国移动等数字化出版物销售商则不停上门促成合作,希望以分成模式代理传统出版社的电子书销售。
在国外,最具实力的版权经纪人安德鲁·维利宣布,自己成立电子书出版品牌——奥德赛公司,出版重版常销电子书,并与亚马逊签订独家销售协议。这一挑战传统纸质出版社的做法在国外已屡见不鲜。许多版权经纪人直接介入电子书出版业务,通过给予著作权人高达40%-50%版税的高额稿酬,大量占有著名作者作品,然后直接与各类互联网公司合作,生产并销售数字化出版物,完全不再考虑纸质出版物市场。而兰登书屋等传统纸质出版社为了对抗奥德赛之类公司的数字化进攻,一方面结成产业同盟,集体声讨并封杀此类公司;另一方面,坚决固守原有版权市场,强硬地要求作者在本出版社出版纸质图书的同时,必须同时授予电子版权,否则拒绝出版合作。
综观国内外数字化出版市场,只有一个字:“乱”。
但“乱中取胜”正是盛大、方正、汉王、中国移动这类数字化出版商作为后起之秀打破原有传统出版市场,重新建立出版秩序的必由之路、既定策略。
比如,盛大网络公司将自己定位为版权公司,首先是不计成本地向传统出版社购买正版电子书,进而在互联网建立“云中书馆”,发展在线阅读。同时,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建立盛大文学,开发网络出版。但现在,盛大已不满足于定位自己为版权公司,开始通过“云中书馆”这一网上图书馆,并利用不足千元的自主品牌多媒体手持阅读器Bambook,不断蚕食汉王等传统手持阅读器销售商的市场。
汉王则越过其手持阅读器的“礼品”销售阶段,开始推出D21状元版学生电子书包;而方正也不再满足于原有的主要面向图书馆的电子书销售模式,推出了多种形式的电子书阅读和下载,比如手持阅读器、U盘下载阅读,还提供帮助客户建立网上图书馆等服务;移动则向其庞大的客户群不断推销电子图书。
仔细分析其中缘由不难发现,因为传统出版社掌握作者和作品资源,盛大、方正、汉王、移动等各类销售商虽然各自掌握互联网、手持阅读器、手机等数字化销售渠道,但没有内容。因此,上述数字化企业一方面通过向传统出版社收购电子版权壮大自身;另一方面,利用数字化技术的进步不停地攻城略地,争取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份额,以提高自身在未来数字化出版物市场的发言权,并试图确立领袖地位。
事实上,新兴数字化出版企业做大之势已初现端倪。2010年,有关行业协会已分别指定盛大、汉王、方正等新兴出版企业成立技术小组,进行网络阅读、手持阅读器等相关专题的研讨。
那么,数字化浪潮下,出版社的生存会受到威胁吗?有人或许会说,国家出版社掌握书号资源,上述数字化公司没有书号,无法抛弃出版社。但事实上,2002年国家即已出台《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允许互联网企业进行网上出版活动。而方正、盛大等数字化企业已经分别在2007年和2008年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简而言之,如果不出版纸质图书,这些公司已经取得出版资格。而在互联网时代,随着数字化技术的进步和人们阅读习惯的改变,纸质出版物或将成为历史或“礼品”。没有了纸质图书市场,拥有没有实际用途的书号资源的传统出版社究竟还有什么存在价值?
那么,数字化浪潮真的来了吗?
对于这个问题,回答比较复杂,因为如前所述,数字化出版的运营模式和赢利方式尚未确定,原有出版格局未曾改变。换句话说,传统出版社仍然活得好好的。但我们不能忽视的事实是,近十年来,面对网购和电子书的夹攻,近五成民营实体书店倒闭。广东、四川等地尤甚。《中国青年报》载文指出,2010年7月31日,经营16年之久的广州第一家三联书店结业倒闭;2009年年底,成都规模最大、投资过亿元的民营书店,位于西体北路的经典书城倒闭;打着“全球最大全品种书店”标语的第三极书局,三年内居然亏损8000多万元,最后不堪重负关门倒闭,有相同命运的还有曾经是全国最大的书店连锁企业,高峰时门店遍及30多个省区市的400多个城市的席殊书屋……而传统出版社在2010年上半年销售收入上除北京地区有当当网支撑外,均不同程度地出现萎缩。“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纸质图书销售商的集体消亡必然预示传统出版的冬天来临!
截至2010年5月,国家已授予210多家企业互联网出版许可,其中,20%为民企,但这20%的民营互联网出版企业却是网络文学的生产大户,“一家传统出版社每年的出版字数不过五六千万字,但是现在一家网站一天的出版字数就已经达到这个量”。(参见宦艳红《新闻出版总署:网络文学将有专门管理办法》,原载于《东方早报》2010年5月28日。)
对于某些专业出版社来说,数字化浪潮或许是件好事,因为其可以凭借此一契机,将其独有内容完全数字化。以往这类出版社囿于海量信息及纸质媒介的局限性无法充分开发自己的内容,现在,数字化则可解决海量信息的问题,而内容独有则使其数字化产品在市场上占有垄断性地位。因此,对于专业性出版社来讲,被动/主动应对数字化浪潮都是不错的选择。比如拥有的数万案例资源和顶尖优秀专家作者的法律专业类出版社和拥有《辞海》出版权的上海辞书出版社即属此一类型。
对于综合性出版社来说,情况比较糟糕,内容的广泛性决定了其没有专业出版社所具有的内容独有性,综合性出版社出版物具有较短的时效性和内容的可替代性,这就决定了综合性出版社面对数字化浪潮必须不断地进行内容创新,跟上时代潮流,才能从容面对数字化冲击。
事实上,传统出版社目前掌握电子版权,该电子书版权通常与纸质图书专有出版权授权期限相同,与其坐等电子版权与纸质图书专有出版权一并到期浪费,不如积极开发,先行销售,积累原始资金后再图发展。毕竟,这些电子书的成本已通过纸质图书消化,对出版社来讲,几无成本可言,即使开发失败亦无损失。而失败的教训在数字化浪潮中尤为可贵。
出版社最最不能忘记,也是最最应该做到的,就是一刻也不要忘记内容出版。因为无论是在数字化时代还是传统出版时代,纸质图书或数字化出版物只是阅读的手段,阅读的内容才是决定问题的关键。
因此,对于任何出版社来说,巩固作者资源、顺应市场潮流、出版优质出版物,才是以不变应万变的应对数字化出版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