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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2003年度第八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的请示》(宁政[2003]地4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蕉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5.1279公顷(其中耕地34.04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用蕉城区漳湾镇马山村水田14.2534公顷、旱地0.9292公顷、园地0.7617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0491公顷,汤湾村水田6.2459公顷、旱地0.0118公顷、园地0.04公顷,后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