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金融市场的加速创新和结构性调整,对冲基金的规模也迅速扩张,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美国关于对冲基金投资顾问的法律主要是1940年《投资顾问法》,2004年对其相关规则进行了修改,2010年美国颁布《多德-弗兰特法》,其第五章《2010年私募基金投资顾问注册法》对《投资顾问法》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加大了对投资顾问的监管力度。美国政府对对冲基金的监管对我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