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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的过割执照,是作者新近集藏到的。该证宽15厘米,高20厘米,白棉纸石印,碑式框栏设计,楷体竖写右读,上题“过割执照”四字,单线边栏内己印文字格式,空格处由经办人书写,填写文字内容节录如下:“兹据……略,过割原因:新业户黄全收到东乡、镇七保村冯余庆地六分四厘六毫,银(两、钱)五分五厘,合洋零元壹角二分一厘。另界格欄印:每户缴纳地方过割费洋X元,过割时必须具有证明书为凭”,署:“郏县复兴委员会”,签发时间:中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七月廿三日。
“过割”一词是指旧时田宅买卖、典当或赠予所办的过户或转移产权手续。《文献通考·征榷六》云:“乞诏有司应民间交易并令先次过割而后税契,凡进产之家限十日缴连小契……如不先经过割,不许投税。”《元典章·户部五·官田》云:“兑田随即过割,承佃人依数纳租。”吴晗《朱元璋传》第五章云:“凡买置田地,必须到官府登记及过割税粮。”
据《郏县税务志》载:田赋征收,在清代以银计额,银钱兼收,大抵收银较少,收钱为多。乾隆时定:纳银1两,交钱1000。其后,相沿为例。到咸丰、同治之际,银贵钱贱,每额征银1两,计纳制钱二千六七百文。光绪三十年(1904年)后,钱价回升,库本银1两合钱一千三四百文,田赋征钱每银1两仍为二千六七百文,赋额银1两实征2两有余。民国初,田赋征收沿清制。民国七年,银两改折银圆稽征,每丁地银1两折算银圆2元。其时,每1两顶钱二千七八百文,银圆1元顶钱一千五六百文,如以钱计,银两折算银圆后,赋额又无形增加。民国二十三年,田赋计额改为银圆,正赋及附加共征起银圆15926952元。民国二十四年,田赋改为“法币”计额。民国三十年,田赋征实,当年征起小麦25756市石,比额征数多征3208市石。民国三十一年,县境大旱,麦收无几,秋粮大部分绝收,田赋不减反增,全年强征粮食39250市石,为民国三十年的1.5倍,民国三十二年春荒严重,秋作物遭蝗蝻重灾,全年又强征粮食55500市石,比上年征起数又增长40%。民国三十五年,除如数征起赋额粮外,另征起积谷1000市石。以上文字、数字可以看出,新中国成立前反动政府和日伪政府对郏县劳动人民的横征暴敛。
由此得知,该执照是当时租佃地田方由“官方”所出具的合法有效凭证。签发署以“郏县复兴委员会”并钤有7.5厘米方形朱印押盖在正副本界线之间,竖填写“郏字第陆捌号”的编号。按传统的契书而言,应是某某县之印或某县政府称谓大印,可该证却署以“郏县复兴委员会”名称。该会是什么机构,可以替代行使地方政府的职能呢?笔者带着疑惑多方询问当地历史文化研究学者和相关老人,均未得到合理的释疑。后查阅到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潘敏博士在其《日伪时期江苏县镇“维持会”研究》论文中有一段文字:“有少数地区在日军占领后维持秩序的准政权组织称为某某县自治委员会或称复兴委员会。”为此,得到了有力的文字佐证支撑。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在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下,日军迅速占领了河北、山东、山西、河南等省。日军的入侵给地方带来极大的混乱,表现为占领前的狂轰滥炸和占领后的乱杀无辜,强暴妇女,治安混乱的境况。与此同时,国民党政权机关以及政府官员在日军到来之前已撤离城镇, 沦陷后出现城内阒然无人,政府官吏闻风而逃,一般民众亦避居乡间,留下者多为老弱病残,域内出现囚犯越狱,土匪逞凶,地痞无赖趁乱打劫,地方混乱已达极点的局面。致使基层行政机构瘫痪,县境内处于权力真空的状态 。这当然不是日本人需要的城镇。他们迫切需要有秩序的社会,以便于其统治,进而攫取各种社会资源。但面对群龙无首造成的社会治安乱象,他们也束手无策,可又苦于人手短缺,不可能亲自建立一个有效的控制系统,只能组建一个以中国地方上的头面人物为主的组织,通过该组织恢复地方秩序并提供军需品及日常用品,便多方物色地方上的头面人物出任维持会会长。能够担任其职的基本是商人、前国民党官员或本地的富豪。伪县维持会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持县境内的社会治安、安抚民众,为日军提供战争物资与人力支持。是日军每占领一地之后,为进一步控制地方,利用地方势力所组织的一个过渡性准政权傀儡组织。
1944年4月下旬,日寇发动“河南会战”,在5月1日占领许昌重镇之后, 2日迅速向豫西洛阳推进,国民党郏县县长刘子振之前闻讯携县政府机关及官员、家眷弃城逃往安良高垌。郏县城守军经顽强抵抗一昼夜后,在日军强大的火力之下最终不敌,于5月3日晨奉命撤退,郏县县城沦陷。驻扎县城的日军于当月迅速组织成立了以当地头面人物出面主持的郏县复兴委员会,亦称维持会(以下略)来维持地方秩序,为驻扎郏县日军服务。
最初,由县城南街人段成功任郏县维持会会长一个月,6月由王允恭(又名克让)接任。王是郏县塚王街人,1928年曾任国民党郏县县长4个月。
维持会内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宣传科、支应科、书记室、稽征所、金库、警察局、看守所、爱乡自卫团等机构,县以下组织未更动。该政权积极为日军效劳,向农民派粮3次,派款数次,计派款500万元。征收烟土税5000两。8月,为日军建妓院一所,有妓女20名。9月,郏县日本军政部指派县警察局发放良民证,凡中国人进出城门,必须先向日军岗哨施礼,再出示良民证,否则被殴或被抓。10月间,郏县复兴委员会第六次县政会议决定,征派民伕2000名,整修城墙,疏通城壕。民伕在日军的监工下遭受毒打者甚多。11月,郏县复兴委员会第七次县政会议布置,城镇必须书写“中日亲善”“东亚共荣”等标语内容,张贴丑化共产党、八路军的宣传漫画。1945年,为防止城北的河南省人民抗日军情报人员入城,增派警察在城门口、大街上设哨盘查。6月下旬,维持会爱乡自卫团与国民党县政府相互勾结武装联合,多次进攻郏北河南人民抗日军根据地。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后,随着驻扎郏县日军的撤离,郏县复兴委员会分崩离析自行垮台。
由于诸多历史原因,能够保留下来的敌伪档案不多,尤其是日军侵占郏县时期,有关郏县维持会的档案资料更是寥若晨星,只能从经历者、亲历者回忆口述那段模糊记忆的历史碎片。
这张“过割执照”看似轻薄不起眼的一张故纸,它却穿越了70余载沧桑有幸保存于世,有助于厘清揭露日本侵略郏县和日伪县级政权统治下的罪行,它真实有力地记录下了当年发生在河南郏县的那段屈辱历史。
(责任编辑:朱慧敏)
“过割”一词是指旧时田宅买卖、典当或赠予所办的过户或转移产权手续。《文献通考·征榷六》云:“乞诏有司应民间交易并令先次过割而后税契,凡进产之家限十日缴连小契……如不先经过割,不许投税。”《元典章·户部五·官田》云:“兑田随即过割,承佃人依数纳租。”吴晗《朱元璋传》第五章云:“凡买置田地,必须到官府登记及过割税粮。”
据《郏县税务志》载:田赋征收,在清代以银计额,银钱兼收,大抵收银较少,收钱为多。乾隆时定:纳银1两,交钱1000。其后,相沿为例。到咸丰、同治之际,银贵钱贱,每额征银1两,计纳制钱二千六七百文。光绪三十年(1904年)后,钱价回升,库本银1两合钱一千三四百文,田赋征钱每银1两仍为二千六七百文,赋额银1两实征2两有余。民国初,田赋征收沿清制。民国七年,银两改折银圆稽征,每丁地银1两折算银圆2元。其时,每1两顶钱二千七八百文,银圆1元顶钱一千五六百文,如以钱计,银两折算银圆后,赋额又无形增加。民国二十三年,田赋计额改为银圆,正赋及附加共征起银圆15926952元。民国二十四年,田赋改为“法币”计额。民国三十年,田赋征实,当年征起小麦25756市石,比额征数多征3208市石。民国三十一年,县境大旱,麦收无几,秋粮大部分绝收,田赋不减反增,全年强征粮食39250市石,为民国三十年的1.5倍,民国三十二年春荒严重,秋作物遭蝗蝻重灾,全年又强征粮食55500市石,比上年征起数又增长40%。民国三十五年,除如数征起赋额粮外,另征起积谷1000市石。以上文字、数字可以看出,新中国成立前反动政府和日伪政府对郏县劳动人民的横征暴敛。
由此得知,该执照是当时租佃地田方由“官方”所出具的合法有效凭证。签发署以“郏县复兴委员会”并钤有7.5厘米方形朱印押盖在正副本界线之间,竖填写“郏字第陆捌号”的编号。按传统的契书而言,应是某某县之印或某县政府称谓大印,可该证却署以“郏县复兴委员会”名称。该会是什么机构,可以替代行使地方政府的职能呢?笔者带着疑惑多方询问当地历史文化研究学者和相关老人,均未得到合理的释疑。后查阅到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潘敏博士在其《日伪时期江苏县镇“维持会”研究》论文中有一段文字:“有少数地区在日军占领后维持秩序的准政权组织称为某某县自治委员会或称复兴委员会。”为此,得到了有力的文字佐证支撑。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在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下,日军迅速占领了河北、山东、山西、河南等省。日军的入侵给地方带来极大的混乱,表现为占领前的狂轰滥炸和占领后的乱杀无辜,强暴妇女,治安混乱的境况。与此同时,国民党政权机关以及政府官员在日军到来之前已撤离城镇, 沦陷后出现城内阒然无人,政府官吏闻风而逃,一般民众亦避居乡间,留下者多为老弱病残,域内出现囚犯越狱,土匪逞凶,地痞无赖趁乱打劫,地方混乱已达极点的局面。致使基层行政机构瘫痪,县境内处于权力真空的状态 。这当然不是日本人需要的城镇。他们迫切需要有秩序的社会,以便于其统治,进而攫取各种社会资源。但面对群龙无首造成的社会治安乱象,他们也束手无策,可又苦于人手短缺,不可能亲自建立一个有效的控制系统,只能组建一个以中国地方上的头面人物为主的组织,通过该组织恢复地方秩序并提供军需品及日常用品,便多方物色地方上的头面人物出任维持会会长。能够担任其职的基本是商人、前国民党官员或本地的富豪。伪县维持会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持县境内的社会治安、安抚民众,为日军提供战争物资与人力支持。是日军每占领一地之后,为进一步控制地方,利用地方势力所组织的一个过渡性准政权傀儡组织。
1944年4月下旬,日寇发动“河南会战”,在5月1日占领许昌重镇之后, 2日迅速向豫西洛阳推进,国民党郏县县长刘子振之前闻讯携县政府机关及官员、家眷弃城逃往安良高垌。郏县城守军经顽强抵抗一昼夜后,在日军强大的火力之下最终不敌,于5月3日晨奉命撤退,郏县县城沦陷。驻扎县城的日军于当月迅速组织成立了以当地头面人物出面主持的郏县复兴委员会,亦称维持会(以下略)来维持地方秩序,为驻扎郏县日军服务。
最初,由县城南街人段成功任郏县维持会会长一个月,6月由王允恭(又名克让)接任。王是郏县塚王街人,1928年曾任国民党郏县县长4个月。
维持会内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宣传科、支应科、书记室、稽征所、金库、警察局、看守所、爱乡自卫团等机构,县以下组织未更动。该政权积极为日军效劳,向农民派粮3次,派款数次,计派款500万元。征收烟土税5000两。8月,为日军建妓院一所,有妓女20名。9月,郏县日本军政部指派县警察局发放良民证,凡中国人进出城门,必须先向日军岗哨施礼,再出示良民证,否则被殴或被抓。10月间,郏县复兴委员会第六次县政会议决定,征派民伕2000名,整修城墙,疏通城壕。民伕在日军的监工下遭受毒打者甚多。11月,郏县复兴委员会第七次县政会议布置,城镇必须书写“中日亲善”“东亚共荣”等标语内容,张贴丑化共产党、八路军的宣传漫画。1945年,为防止城北的河南省人民抗日军情报人员入城,增派警察在城门口、大街上设哨盘查。6月下旬,维持会爱乡自卫团与国民党县政府相互勾结武装联合,多次进攻郏北河南人民抗日军根据地。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后,随着驻扎郏县日军的撤离,郏县复兴委员会分崩离析自行垮台。
由于诸多历史原因,能够保留下来的敌伪档案不多,尤其是日军侵占郏县时期,有关郏县维持会的档案资料更是寥若晨星,只能从经历者、亲历者回忆口述那段模糊记忆的历史碎片。
这张“过割执照”看似轻薄不起眼的一张故纸,它却穿越了70余载沧桑有幸保存于世,有助于厘清揭露日本侵略郏县和日伪县级政权统治下的罪行,它真实有力地记录下了当年发生在河南郏县的那段屈辱历史。
(责任编辑:朱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