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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2日,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5日,徐匡迪市长签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本市信息法制建设的重大突破,在全国率先对移动通信基站设置进行了法律规范。现就《办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介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