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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8年与2009年深市主板民营上市公司为例,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现状进行研究发现,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出台后,披露的合规性及自觉性提高,披露水平有所增强,但披露动机不足,选择性披露的行为比较突出。同时还发现,民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特征、公司规模以及独立审计监督机制、市场竞争机制对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行为具有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