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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股权性质、创设行为及股权与公司所有权的伴生关系进行了探讨。作者在对股权的传统学说及本质特征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股权进行了重新界定,并认为股权是不同于社员权等的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作者将股权区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的同时,主张股权分别由出资合同行为及转让行为等创设。作者通过对股权与公司所有权的分化、股东人格与公司人格的分离及公司地位双重性考察,提出创新我国企业产权制度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