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动物检疫和疫病防治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为了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防检结合,确保畜牧业快速、健康发展,我县根据<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将农村屠工收归农业部门管理,从而实现了由税务部门管理屠工到农业部门管理屠工的历史性转变.对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和推进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