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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表示,自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去年1月1日实施以来,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人民币以后,中国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所减轻,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幅锐减。2006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共完成2452.32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增幅同比下降11.8个百分点。个别地区个人所得税收入出现了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