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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刑事法治中的刑罚模式是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刑罚轻缓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社会文明进步在刑事法治领域的体现,和谐社会在刑罚模式的选择上必然是符合历史潮流的刑罚轻缓化。实行刑罚轻缓化,应树立人道主义观念,反对酷刑;破除刑罚万能和重刑主义的观念;消减死刑;完善监禁刑;改革、增加非监禁刑;从立法上完善缓刑以及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方法;引进恢复性司法制度;制定刑事执行法,改革行刑制度,逐步实现行刑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