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继承中股权行使问题研究

来源 :法制博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eishe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公司法》确立了股权继承制度,但规定十分简略,本文从法律解释学的角度试图论述包括继承中股权转移的时间、股权的主体、股权共有中共有人构成的具体确定和共有股权的具体行使等问题。
  【关键词】股权继承;股权行使;股权共有
  一、问题的提出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在实践情况下有诸多问题,如,股东资格何时由继承人承受?当继承人为多人时,股权在分割完毕之前如何行使?等等。
  公司法对这些问题未做明确规定,学者们对此的研究也比较少,并集中在股权是否可以继承的主题上。论者的论证方法是通过考察股权是否满足继承客体构成要件来证明股权能否继承。“所谓股权,又称股东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在公司中享有的以财产为核心的权利,股东的股权是一种财产权,基于继承法的规定,当然可以继承。”[1]“因此应允许限制股东的继承人成为股东,如规定继承人需要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同意才能成为股东。”[2]“集合着自益权与共益权的股权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丧失其对出资物的所有权的一种替代补偿。”[3]
  对于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资格”继承与股权继承内涵是否相同,有学者指出,“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4]另有学者认为,“股东是因为出资而加入公司获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而不是因为享有社员资格而享有股权。”关于股权的性质,笔者认同股权财产权本质说;关于股权是否可继承,认同可继承说;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与股权继承的关系,认同股权继承可能会影响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关于股东资格继承和股权继承的关系,笔者认同内涵相同说。文章将具体分析公司法,并讨论股权继承实践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二、股权继承中股权转移的时间和权利主体
  本文所论述的股权行使是发生在继承股权从继承发生之时到继承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时的行使。在研究股权行使问题上,笔者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继承人获得继承股权的时间
  根据继承法原理,继承是权利的法定转移方式,自继承发生即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权利转移至继承人,但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股东变更登记程序是股权继承的对抗要件,股权继承未履行股东变更登记程序的亦然不能对抗第三人。
  (二)当继承人为多数人时享有股权的主体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我国当前法律规定中有所有权共有[5]、他物权共有[6]、著作权共有[7]、商标共有[8]和专利共有[9],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的共有在理论上又称为准共有,虽然我国当前公司法对股权共有未有明确规定,但股权本质上为财产权,依照民法,股权可以共有。
  (三)当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作出限制规定时享有股权的主体
  如学者们所论述的,“股权包括自益权能和共益权能,二者是有机的统一体。”[10]“(股权中的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两者均为股东权中的权能,后者往往是实现前者的手段,前者往往是后者存在的目的,因此,这两种权利相辅相成,融为一体”[11],股权不能分割继承,要“破除区分股权(继承)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两分法’的错误观点。”[11]那么其意义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进行限制,那么就意味着章程可以排除继承人对股东人身权的继承,其结果仍然是股权的分割继承,这与股权不能分割继承相违背。因此,《公司法》第十七条,内涵是公司章程对继承人所继承股权的限制,死亡股东生前所持有的股权的享有者亦然是继承人。三、共有股权的行使
  自继承发生之时股权便转移至了继承人,若继承人为一个人,此时股权行使比较简单,且无需进行股权分割;当继承人为多数人时,股权由各继承人共有,但公司法并无股权共有的规定,此时,根据民法原理,在法律适用上应准用物权法中共有的规定。以下讨论股权继承中共有股权的行使问题。
  按照《继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有通知义务,但法律没有该通知义务的责任规定,致使在实践中该通知义务得不到有效履行。如果继承人的存在与否及联系方式不被通知义务人知道,该采用采用哪种方式通知?笔者认为通知一般应为书面通知,在特殊情形下应采用公告的方式通知,公告费用由通知人墊付,在遗产分割时优先对其进行补偿。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由于股权继承中股权共有人之间一般具有家庭关系,这里的股权共有应当属于共同共有。依照民法原理,共同共有中各共同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共同行使共有权。因此,参照物权法关于按份共有的规定,转让共有股权和作出重要决策须共有人绝对多数通过,参与公司股东会的一般决策在股权共有人内部决定时多数通过即可。另外,应当赋予单个共有人以诉权。特别之处,共有人虽为多人,但共有股权是单个权利,要区分共有人的个人意志和共有人的共同意志;为便于共有人对外行使股权,需要建立共有人代表机制。四、结论
  股权继承中股权的行使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行为,牵涉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由于直接的法律前提太少,需要进行大量的法理解释,这不太令人满意,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因此,笔者建议:
  第一,立法应进一步明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中“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具体内涵。
  第二,建立股权共有制度。
  第三,时值我国继承法修改之际,建议参照西方国家遗产管理人制度,完善继承法律制度,规范股权继承中的各种行为。
  参考文献:
  [1]马强.已故股东的股份归属问题研究[J].法学杂志,2001(2).
  [2]赵旭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改造与重塑[J].政法论坛,2003.6.
  [3]王勇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自由继承的理论基础[J].法学,2005(10).
  [4]楼建波.论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继承[J].当代法学,2007.9.
  [5]<物权法>[M].第一百零五条.
  [6]<著作权法>[M].第十三条.
  [7]<商标法>[M].第五条.
  [8]<专利法>[M].第八条.
  [9]王跃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之析[J].政治与法律,2007(6).
  [10][11]王勇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自由继承的理论基础[J].法学,2005(10).
其他文献
【摘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进一步强化对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从2004年10月份开始,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试行,对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作为一种试行制度,在监督模式上仍存在着许多争议的地方。本文结合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就人民监督员的选任问题进行一些的探讨  【关键词】人民监督员;选
摘 要:随着我国电力系统的发展,尤其用户用电信息的采集技术发展越来越迅速,从最初的人工采集,逐渐发展到现在的智能采集系统。并且这种新型的远程智能抄表系统已经替代传统的人工采集工作,大大的提高了工作的效益和工作质量。同时,推进了我国电力事业的快速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电力资源也是逐步的加强,人们对其需求量也是不断增加,如何在强大的需求量面前进行有效地做好信息的采集,是当前电力工作者所面临的重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彰显现代化,火灾事故频发.因此,整个社会高度关注防火防灾安全防护措施.同时,要重视建立完善的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增强指挥人员的综合素质,实现对
作者简介:吴雅莉,女,福建省漳州市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一、案情  2010年3月5日上午9时许,被害人张某因哮喘病发作,其丈夫王某到某药房找谭某买药,谭某在未取得相关医师资格证书及药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仅仅根据王某的描述,就为被害人张某开具并出售了海珠喘息定片一瓶、头孢拉定胶囊一盒、蛤蚧定喘丸一盒,并说明了这三种药的服用方法。王某回家后按谭某的吩咐让张某服药,张某服用后不久就身体不适
【摘要】今年以来重大责任事故的频发,如何以对渎职犯罪高效、有效打击,促进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和履职责任心,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让群众对公共安全真正能够真正放心。是值得我们深入探索的问题  【关键词】重大安全事故;瀆职犯罪;查处犯罪;预防事故  东北的“三把火”让舆论愤怒的发出“谁的责任?谁在变通?谁能放心?”的声音。的确,面对地震或者飓风等等天灾,我们或许无能为力,然而近期于企
持刀具、铁棍预谋抢劫中的蹲守、追逐过程中偷窃报亭的行为是否单独构成《刑法修正案八》所规定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情境,根据案情具体分析,不难发现,对报亭实施的偷窃行为
【摘要】目前,江西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拉开序幕,体现了我省对群众工作的重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不仅是党政机关的重要任务,也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检察机关,应立足检察职能,将群众工作融入到检察工作当中。  【关键词】新形势;检察机关;群众工作  一、当前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现状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些检察机关及其检察干警片面的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其职能定位是法
摘 要:在电力企业中,对职工培训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和任务,在对其进行分析的时候,需要与职工培训管理工作实践进行充分结合,对质量管理标准和工具等进行充分应用。通过对其进行分析,对培训质量管理目标进行有效实现。  关键词:电力企业;职工培训;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主要指的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其中包含了多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质量控制和策划等。质量策划和控制在
英语口语作为对外交流最重要的方式以及最基本的教学手段,是高职高专英语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对要求具有“一专多能”的高职院校学生来说,如何提高口语表达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放射组学为肿瘤表型的评估提供了一个客观和定量的方法,其在肿瘤应用的诸多方面具有潜力.目前,国内外学者利用放射组学对消化道肿瘤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肿瘤组织鉴别、肿瘤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