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19年7月25日苏维埃俄国副外交人民委员加拉罕签署了一份《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又称《苏俄第一次对华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它是苏俄政府公开发表的一份对华外交文件,也是早期苏俄政府对华政策的基本方针。中国北洋政府在1920年3月26日收到由苏俄外交全权代表杨松(蒋纯)从伊尔库茨克转发的法文本《宣言》的电报,文中有加拉罕的署名以及由杨松证明抄写无误的字样,北洋政府按惯例将这份最早正式收到的《宣言》作为苏俄政府的外交照会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