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可普遍化原则意指法律或道德判断的作出必须基于理由,该理由必为一般性陈述(规则),而非任何单称陈述。可普遍化要求规则须指涉不特定的对象,平等适用于所有人;同样情况同样对待,若区别待遇须为被区别的各方一致同意。对行为的评价须基于规则,对规则的证立才基于结果。理性证立的裁决必须由普遍性规则演绎推得。可普遍化规则贯穿于法律实践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