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是我国给予认罪、悔罪的被告人从轻、从宽处理的程序,前提是被告人必须自愿认罪、接受处罚,且对适用的法律无异议,体现了很强的职权主义色彩,最为关键的是认罪认罚从宽不能动摇"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我国在进行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试点的同时,可以吸收辩诉交易制度的合理内核,但要审慎对待,紧密结合我国的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