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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是《物权法》立法的基本目标。所以说,《物权法》的核心正是在产权上。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中,形成了大量新的财产,比如公民私有的财产。而公民私有的财产有时和集体财产,甚至国家的财产混在一起,比如社会中出现的假国有企业、假集体企业、假乡镇企业,即所谓”戴红帽子”企业。另外,也有大量还在经营的事业单位存在,它们的产权问题都相当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