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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福利多元主义为框架,分析了国家、市场、民间组织、家庭和社区四个责任主体在江苏省农村残疾人社会福利供给中状况。认为国家在保险保障、文化服务以及康复医疗方面是农村残疾人社会福利主要责任者,而家庭和社区在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服务以及护理照料方面是的主要责任者。并认为市场以及民间组织责任不明确,在社会福利提供和输送上急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