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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殷墟甲骨文中有一个■字(《龟》2.14.12),或作■(《铁)15.1)、■(《拾》8.10)、■(《佚》383)等形,共约百余见。此字诸家多未释,叶玉森隶作气,商承祚隶作弱,于字义均无说。细审刻辞,此字的用法有三:一是作动词用;二是作族名或人名、地名用;三是作祭名用。现在分类试释如下,最后讨论此字与弱字的辨析。所引卜辞,除注明者外,均为第一期(为印刷方便,■字用△符号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