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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2007年3月,邻村高某伙同邻县彭某用面包车装载一辆行驶才700多公里的豪爵摩托车以2700多元卖给我,高某当时保证,出了问题由他负责。谁知,2007年12月,彭某被邻县公安逮住,彭某供出了高某,高某也被关进了邻县公安局,并交待了偷车事实。在高某被拘留期间,在高某妻子要求下.我们把车交给了高某所在村村委会,车后来被乡派出所交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