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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640至1840年代,英国的政治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为三种自由观念展开辩论和斗争:免于过分的政府压迫的个人权利.积极参与构建向人民负责的政府的政治活动的权利.以及期待国家帮助穷人免于经济压迫的权利。最早的斗争是为了保障个人财产、个人的宗教自由和表达自由.以及以强力抵制暴政的权利,约翰·洛克和17世纪的辉格党激进派从理论和实践上推进了这场斗争,并取得了最大的成功。第二场斗争旨在赋予所有男女选举立法机构成员的权利,以使政府向人民负责。从理论上说。这场斗争在19世纪初取得了成功,但在实践中直到一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