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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不仅“户绝”有遗嘱继承,而且“非户绝”也同样存在遗嘱继承。《清明集》中记载的大量关于遗嘱继承纠纷的案例,实证了宋代遗嘱继承绝非个别现象,并非局限于“户绝”,而是已成为当时的一种普遍现象。与前代相比,宋代遗嘱继承制度进一步得以完善和规范化,并具有自身的特点,表现在其一直处在不断变化和调整之中,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遗嘱继承纠纷的原则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