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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他走下楼,把长形箱子放入后备厢。一踩油门,开往城外的旷野。
雨后的天空有些澄澈。视距很好,可以看到林外的远山。红瓦的农房隐在树丛中,像是探出墙头的几枝红杏。不是劳作的时节,有几只麻雀在田野上空盘旋,那不是他想要的。乡村公路不宽,这里已经很偏僻了,行人几乎没有,隔段时间或有车辆驶过,扬起一路泥尘。他拐进一个岔路口,又向田野的深处行进了数百米,熄了火,取出后备厢的箱子。
里面是一把组装的猎枪。这把枪花了他不少钱,确切地说是她买给他的,让他无聊时可以打发时间。他并不是从小就喜欢枪的,但和枪结缘,已经有些年头了。
曾几何时,他还租住在出租房里,房东是个年轻人,有天突然问他视力怎么样。他的视力可以让他骄傲。于是房东带着他去打猎。房东开车,他坐在副驾驶室里向乡村公路的两侧张望,搜寻猎物的踪迹。
时间久了,他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他可以看到很远地方的猎物。最容易发现的就是野鸡,它们总是喜欢站在田野里突出的地方,扑打翅膀,不时高叫。有时是在独木桩上,有时是在柴堆上,更多的是在田坎和沟沿。
房东坐在车里开枪。野鸡比较容易打中,因为它们多数都不动位置、只动身体。当有猎物中枪的时候,他就冲出去,把猎物捡回来。那时的他敏捷得就像一只猎狗。他还是很感激房东,那个胖头胖脑的年轻人,在混人生的时光里,有什么比吃一顿野货更让人满足的呢?
他也是在吃野鸡的时候,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她是本地人,比他家富有得多。婚后,她继承了一家小企业,足以让全家过上富足的生活。但是她那过世的父亲,担心客大欺主,不让他参与企业的经营,只让他在企业里挂着一个闲职。只给钱不给权,让他外表光鲜,其实无所事事。
她喜欢吃野鸡,他喜欢枪。他觉得打枪的男人有种味道。有时他有一种“一枪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之前他觉得人生没意思透了,整天骂天骂地,抽烟喝酒,自从有了枪,他才有了男人的感觉。有时,他会在乡村里遇到猎狗、偷鸡的人,他特别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但污辱了人,也污辱了枪。
这其实算不得真正的枪,只是把气枪,比游乐园里打气球的枪,更精准一些,子弹也更有杀伤力一些,他甚至可以肯定,子弹打到人的要害部位肯定会出事。如果被警察知道,会被抓起来,判上几年徒刑。但他不怕,他最怕的是做没有兴趣的事。他们有个玩枪的小组织,有时其中某位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会跟派出所的熟人打声招呼,待到熟人值班的时候,他们就一起到他的辖地去打猎。那时即便有喜欢多管闲事的农家报警,他们也可以提前得到消息,在警察出警前跑掉。他喜欢这样的刺激,他知道无聊就是没有刺激。
他最喜欢打的是野鸡。肉味鲜美,而且现在的秋冬季是狩猎野鸡最好的时节,因为野鸡不得不在视野开阔的空地上觅食。
他问过房东,房东说他在网上查过,野鸡们之所以常常站在高处活动身体,有个原因是野鸡需要得意地检视自己的领地,看看有没有同类来犯。野鸡也有自己的领地,他觉得很有意思——一只根本没有攻击性的动物,自以为是地把别人的田地当作了自己占有的土地。
房东说,大部分野鸡,特别是公野鸡,领地意识是很强的。有的野鸡被打伤一次之后,过几天会再来找食,还在那个地方带着伤活动,有时甚至就站在上次中弹的地方觅食。
领地意识?不如说野鸡蠢得了。他觉得他的人生就像一只野鸡的。这是很有意思又略显滑稽的比方,他自嘲起来。人也是喜欢站在高处。从农村的野孩子到现在的他也算西装革履,一步一步爬上去,才有今时今日,玩有钱人才能玩弄的气枪么。
他不知道他的领地在哪里,或许这也是他喜欢打野鸡的原因之一。
野鸡比饲养的鸡羽毛华丽些,拖着一根长尾,形似孔雀。它们都是喜欢炫耀的动物。有些炫耀成功了,便得到赞叹,比如孔雀;有些炫耀却成了致命的举动,比如野鸡。这荒郊野外,又有什么好嘚瑟的呢?他想嘲笑野鸡,但不由自主苦笑起来。
他向田野的深处走去,逐渐靠近山的绵延处。在一块野坟地里,他看见了一只野鸡。它站在一座墓碑之上,隔着一百多米,可以看到它在拍打翅膀。稀奇的是它的羽毛,竟然是不多见的白野鸡。这样的野鸡很少遇见,初时他以为是一只大鸟。但它拖着长长的尾羽,估计长度超过一米,这样的长尾市场上可以卖到一百来块,可以做装饰品。他不稀罕那些钱,但是他今天必须带一只野鸡回去,她还在家里等着他。
他慢慢地蹲下身来,解开布套,举起枪,向它瞄准。本来他可以再靠近些,多数情况下,野鸡对人和车并不敏感,但天生的警惕还是有的。他有些迫不及待。
瞄准器里的野鸡更加清晰,它丝毫没有意识到死神的临近,看起来有些没心没肺。
“嘭哧”一声,随之一声“噗”。他的枪装了消声器,卖给他的网店老板说,“装了它,开枪的声音就像人放了个屁。”“噗”是入肉的声音,他能感觉到子弹钻进了野鸡身体。
打中并不意味着能抓到野鸡。打猎时一枪爆头的次数屈指可数。有时明明子弹从野鸡的要害部位透身而过,但它仍有力气逃跑。虽然它飞的距离并不远,但也不是他能追上的。
这只野鸡就这么飞走了,它飞得并不稳,但足以让它逃避他的追踪。田野里的沟渠纵横交错,他也不再年轻得像条猎狗,抓到它并不容易。他认为今天不可能只碰到这么一只野鸡,离和她约定的时间还有不少时候,他把枪放进布套中,让人以为他只是带了一把伞,然后继续向远山的方向行进。
二
他开着车。天色将暗未暗,他有些无聊地拨弄着车灯开关,有时远光,有时近光。她坐在后面,有时看着他,有时玩着手机,就是不看车窗之外。车窗之外,那是足够熟悉的风景。
原本他们打算到三百公里之外的古城去怀古,但出门时她接到她女儿的电话,导致情绪有些不宁,就临时决定到邻市的一个度假区待两天。行程变了,时间也从五天缩水到了两天。他有些不满她的决定,但好男不和女斗,房间都是她定的,他就随遇而安了。 路上车辆寥寥,他以为这段路将会很平淡。他开始有些乏味地数过往的车辆。
突然,一团白色的微暗的光线在左前方闪起,在余光中,他看到了一只大鸟。它飞得很低,正“咕咕咕”地叫唤着,叫得有些凄惨。它飞得很慢,可以看到它翅膀上红色的血迹。它飞得特别奇怪,似乎和他的车子正赶往同一个地方,甚至像是要抢同一个车位。看它飞行的架势,应该是一只野鸡。
他加快了车速。他不想输给一只野鸡。他觉得他输得已经够多了:年少时输给了同学,长大后输在了牌桌上,现在他正在输给一个女人……
“嘭”的一声。他感觉到车子一个震颤。从后视镜里,可以看到飞舞着的那些还没有落地的羽毛。
她从恍惚中惊醒:“怎么啦?你撞到什么东西了吗?”
他停下车。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看他郑重的样子,也跟着下了车。车后二三十米,有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哦,我的天,你撞到什么了?”
“一只野鸡。”他轻描淡写地说。
“别骗我,你骗得了我吗?你以为我不知道野鸡是很漂亮的。”她说,“我吃过野鸡的,我老……他经常去打野鸡的,野鸡羽毛是五颜六色的,像骄傲的孔雀。”
“真的是野鸡,也许有白野鸡呢,瞧那模样,不是野鸡就是天鹅。”他说,“也许是野鸭,你看见过野鸭吗?”
“那还好。”她走向还有些颤抖着的野鸡。那么大的撞击力,它已经粉身碎骨了,但还能让人感觉到它的抽搐——也许只是羽毛被晚风吹动。感觉到他没有跟上来,她停下了脚步。她觉得也确实是那么回事。那些小小的血肉,确实不可能是其他的什么玩意儿。
车子的挡风板,还有雨刮器上,有几根沾上鲜血的羽毛和溅开来的几滴血渍。
不管是什么,只要不是人,都没什么了不起。她定下心来,说:“别管了,我们还是快点走吧,我有些害怕。这不吉利。”
他启动汽车,向远方驶去。她还是无精打采,但他却有些兴奋,不用枪,就用车,居然能撞到野鸡,如果不是撞得有些狠,而且没有厨房可用,也许可以捡起来烧烤一下,饱餐一顿。
他说:“刚才我只开了七十码,原来野鸡真的飞不快。也可能是它受伤了,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干的,一点也不知道保护野生动物,都是人渣!”她对车速和野鸡没有一毛钱的兴趣。“这有什么关系呢?”她说,“我要眯一会儿,到了你再叫我。现在,你不要再说任何话了,好吗?”
好男一般都不和女斗,他能说不好吗?
行驶了约一个多小时,在一个岔路口,他们被两个警察拦住了,一个年轻,有青春痘,一个年老,有花白的头发。一辆警车横放在路的中央,两边是树,间距不足以经过一辆车。他以为他们只是查酒驾的,这事经常有,就摇下了车窗。
“我没有喝过酒。”他说。
年轻警察靠近车窗,说:“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
“要那么多干吗?”他说,“不信你闻闻。”
年轻警察没有理他,打量着车内的他和她。
车内的他和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都感觉有点不大对头。在这荒郊野外,又是警察,警民一家亲,犯不着这样。
那个年长警察仔细地看着车子,他对车窗和车前盖上的血似乎很感兴趣。他还用手沾了沾,又放到鼻子前闻了闻。他的神色严肃起来,他甚至把手放到了腰间的枪套上。
年长警察对年轻警察说:“就是他们了,血是新鲜的。”
年轻警察口气凶狠了起来:“都下来,你们好大的胆子,撞了人还跑。你们不知道肇事逃逸罪加一等吗?”
他和她都有些不解,向警察解释着:“这是刚才撞到了一只野鸡。一只受伤的白野鸡。”但这些都是徒然的。警察根本就不信他们的,他们对撞到野鸡的说法嗤之以鼻。
他和她对刚才没有及时处理血渍有些后悔,都太懒了。虽然可以经过鉴定,说明真相,可是现在,却说不清楚了。
年轻警察拿着两张身份证,打量了他们好几遍,后来又叫来年长警察。他们笑得有些暧味。她知道他们在笑什么,尽管她保养得还可以,两个人站在一起,勉强也能被人认为是夫妻,但身份证上的她比他大了七八岁。年长警察问了她几个问题,是关于他的,又问了他几个问题,是关于她的;他们问的那些问题,简直是在查卖淫嫖娼。这些回答都没问题,他和她认识不是三两天了,基本情况都还是知晓的。
当听到她是一家企业的老板,还是一个镇的人大代表,两个警察的态度有些改变。年长警察拿起对讲机,说:“查到一部车,车外面有血迹,但他们没有承认撞到人,说是撞到了野鸡,我们还要继续查车。”
年长警察说:“不管是不是你们,你们总有嫌疑,这些血迹我们会去对比化验的。这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据说人没送到医院就死了,所以你们得到所里待一阵子。”
夜凉如水。拘留室里的两人倚在一起,凳子是硬硬的,他拥着她丰腴的肩,她把双手伸进了他的毛衣里。
也不知过了多久,但是足够让他们觉得漫长。
门开了,年轻警察走了进来,手里拿着钥匙,要给他们打开手铐。他觉得受到了污辱,铐了这么久,都白铐了。他躲开了。年轻警察皱起了眉头,走到女人面前,给女人开铐。女人很顺从,她从来没有被铐过手,都有一圈乌青了,她揉着手脚。
年轻警察看着他,似乎在想着怎么办。他也看着警察,他们的眼神都有些冷淡。
这时那个年长警察走了进来。他问:“怎么还没完事。”年轻警察说:“他不肯开铐。”年长警察向他和她微笑着说:“真对不起,耽误了你们的时间。那个肇事逃逸的家伙在另一个路口被另一个派出所的同志逮住了。他逃进了一个村庄,待很久才开出来。不然真不会请你们留这么久。”
他恼怒起来,扬起手上的铁铐:“你们这是请吗?这是请吗?那我也请你们戴一戴好吗?”
年老警察收起笑容,没有理他。他径直走到了她的面前,说:“真对不起,这事你看?”
她说:“没事,下次做事考究一点。” 男人对她的轻描淡写很不满意,仍然不依不饶。他说:“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你们光道歉不够,得赔偿。”
两个警察像是看到了一个小丑似的,都没有搭理他。他嚷嚷道:“叫你们领导过来,让他给我一个公道。”
她突然冲了上去,抽了他一个嘴巴。然后头也不回地往门外走。男人们都有些吃惊。
他看着她的背影,又看了看警察。两个警察惊讶之后,都有些乐了。
他涨红了脸,一声不吭。年长警察冲年轻警察一撇嘴。年轻警察慢腾腾走了过去,还晃了晃手中的钥匙。这次他没有躲开。
他顾不得脸上和手上的疼痛,向她追去。
“这女人真辣,带劲。”年轻警察说,“这男人不行。”
“他还不懂得怎么对付女人。”年长警察说,“这种女人,他应该用拳头和钞票说话,要么把她的德性给揍出来,要么用钱把她砸晕了。”
三
她把儿子送到了父母那里,然后在家里等他,厨房里放了好几盘待炒的菜,多数是蔬菜。主菜是道野味,他说他会带一只野鸡来,再不济也会带只野兔子来。她知道他喜欢打猎,有时并不是喜欢吃,就是喜欢打。按他的话说,这些野味,说打来吃就俗了。
他并不是她丈夫,她却像等待丈夫一样等着他。前两天,他打她手机,说他的妻子过两天要出趟远门。她知道他的意思。吃晚饭的时候,她的丈夫对她说,过两天要和兄弟们出趟门。连出发的时间都一样,这不知道是第几次了,她都快习惯了,也懒得再追问什么。
她知道她的丈夫喜欢拈花惹草,她也是被他的花言巧语糊弄了,才嫁给了他。当她知道丈夫在外面的相好是谁的时候,她没有了自信。那个女人虽然年纪比她大一点,但是装扮入时,开名车戴名表,有钱,说不定还有地位。她搞不懂那个女人喜欢自己男人什么,除了一把力气,一张还算过得去的脸,自己的男人什么都没有。
她没有像电视里的女人一样向老公哀求他回心转意。电视里的女人都是公主,仿佛被男人宠都是应该的。她的丈夫可不宠她。哀求有什么用呢?男人一旦变了心,十头牛都拉不回,她有自知之明,她的力气连一头牛也比不过。
她去问那个女人的老公。
那女人的老公说:“有什么好奇怪的。我早就知道了。”
女人觉得更奇怪了。
那女人的老公说:“我曾经想去找你呢,让你管管你的老公。看起来我们都一样,在家里都不是作得了主的人。”她也知道,一个家里面,只有一个人是唱歌的,其他人都只是伴奏。
他们商量了几次,但都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个男人和女人的问题,千百年来,都不曾有过标准答案。他对他的妻子不抱什么希望。她既然管不住自己的老公,当然也不能要求他管住妻子。渐渐地,他们也养成了习惯,当他们的另一半到外面野的时候,他们也坐下来喝个茶,吃个饭。
她觉得他还是个不错的男人。那个男人说:“他们玩他们的,我们玩我们的。”当他提出那方面要求的时候,她也就半推半就了。到现在也有一年多的时间,她都快有些离不开他了。
他过来的时候,先打了个电话,确认了只有她一个人在家,才拎着一只珍珠鸡走上来。她打开门,把他迎进来。说起来,她和他也是有段时日不见面了,不比他们的另一半。她有些小家子气,不舍得到外面花钱,而且她还有一个儿子和两个老人需要照顾。男人出去花天酒地几天都没事,女人出去两天,家里就要乱套了。
这只鸡很肥。是杀好的,看起来就和野鸡差不多,但总是有差别。她也吃过野鸡,知道野鸡长得没有这么肥。野鸡尽管也是鸡,但还是能飞的,能飞的当然不会有很多肉。她问道:“这是只什么?”他说:“没打到野鸡,就打到这个。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野鸡的一种,待会儿我上网查查看。”
他边往厨房走,边说:“也许就是野鸡,也许是只鸟。”
她也走进来,系上了围裙。他洗了洗手,拥抱了她一下,说:“你想红烧还是喝汤?”
“我来做吧。你到外面歇会儿。”她说,“我还买了四只蟹,我们喝汤好了。”
他答应了。她开始收拾那只野味。她没有发现创口,也没发现子弹,但她没有问,她猜得出是怎么回事。这一定是他没有打到野鸡,是他买的。她没有说破,这并不重要,吃什么不重要;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野鸡吃过不少,兔子和鸽子都有,关键是和谁吃。他们真的有段日子没聚过餐了。
他在客厅里看电视。这虽然不是他的家,但他觉得很自在,也很坦然,像家里一样。他听着厨房里的水声,心情很愉快。他觉得待会儿应该喝点酒,吃完饭也不用急着开车回家。那个家也只有他一个人,在这里,他和她有一天多的时间可以自由打发。他把手机关了,对她说:“我车子里还有几瓶酒,我们一起喝一点好不好?”
她说:“什么酒?只要不是白酒就行。”
他拿上她的钥匙,开门走下楼。楼梯上还碰到了一对夫妻,他没有说话,不认识。那男的打量了他几下,也没有说话。两人互相点了点头。
他带上来红酒和枪盒。他不放心把它放在车上过夜,那是他的宝贝。一个夜晚可以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如果失窃,以及失窃的后果,严重得难以想象。那些荷尔蒙分泌过多的年轻人手里有枪,闭着眼睛都能想到会发生什么事情。这可能是几年徒刑的事。他担待不起。
华灯初上。他们喝了酒,看了本电影,度过了一个堪称经典的夜晚。
四
他们没有去度假区,路上的遭遇把他们的心情弄得很糟。她埋怨他多事,他好说歹说,才把她哄开心。
他送她回去,确切地说是她送他,因为车子是她的。她的家才是行程的最后一站。
他的家她去过,就在西城区的开放式小区里,那里是老小区,有钱的人家早就搬出去了,仿佛是一处遗迹,比不得她所居住的城东新城区,那是新贵。
他把车开到了他家的楼下,他不怕别人知道她。有辆名车的女人,长得又还行,算不上丢脸的事。
在楼下,他的眼光不由自主被一道人影吸引住了,那是二楼,他家窗口,一个男人的身影。
那是他家么?他家怎么会有其他的男人出现?这出乎他的意料。
她也看到了。但她却没有说话,虽然她也知道,按他家现有的人口,出现一个男人,这有些不合时宜。
她就这么看到他涨红了脸,这让他感觉下不了台。男人在外面花天酒地,却往往把自己的女人视同禁脔。
他把车钥匙扔给了她,似乎想叫她自己先回去。他冲上了楼,她觉得应该尽快离开,她在这里也有些不合时宜,这会让他难以理直气壮。但是又担心他冲动之下,做不应该做的事。
他还是关心他老婆超过她吧。尽管在私聊时,甚至在缠绵时,都让她有被人疼爱至极的感觉,但涉及私人,他明显还是在乎他的妻子。就是给他再多钱,也是没有用的。
她远远地跟在他后面,不想让他做什么过火的事。但是当她走到后门的时候,却发现她男人的那辆越野车也在他家楼下。她怔住了,想起刚才在那窗口看到的身形。
(责任编辑:钱益清)
他走下楼,把长形箱子放入后备厢。一踩油门,开往城外的旷野。
雨后的天空有些澄澈。视距很好,可以看到林外的远山。红瓦的农房隐在树丛中,像是探出墙头的几枝红杏。不是劳作的时节,有几只麻雀在田野上空盘旋,那不是他想要的。乡村公路不宽,这里已经很偏僻了,行人几乎没有,隔段时间或有车辆驶过,扬起一路泥尘。他拐进一个岔路口,又向田野的深处行进了数百米,熄了火,取出后备厢的箱子。
里面是一把组装的猎枪。这把枪花了他不少钱,确切地说是她买给他的,让他无聊时可以打发时间。他并不是从小就喜欢枪的,但和枪结缘,已经有些年头了。
曾几何时,他还租住在出租房里,房东是个年轻人,有天突然问他视力怎么样。他的视力可以让他骄傲。于是房东带着他去打猎。房东开车,他坐在副驾驶室里向乡村公路的两侧张望,搜寻猎物的踪迹。
时间久了,他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他可以看到很远地方的猎物。最容易发现的就是野鸡,它们总是喜欢站在田野里突出的地方,扑打翅膀,不时高叫。有时是在独木桩上,有时是在柴堆上,更多的是在田坎和沟沿。
房东坐在车里开枪。野鸡比较容易打中,因为它们多数都不动位置、只动身体。当有猎物中枪的时候,他就冲出去,把猎物捡回来。那时的他敏捷得就像一只猎狗。他还是很感激房东,那个胖头胖脑的年轻人,在混人生的时光里,有什么比吃一顿野货更让人满足的呢?
他也是在吃野鸡的时候,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她是本地人,比他家富有得多。婚后,她继承了一家小企业,足以让全家过上富足的生活。但是她那过世的父亲,担心客大欺主,不让他参与企业的经营,只让他在企业里挂着一个闲职。只给钱不给权,让他外表光鲜,其实无所事事。
她喜欢吃野鸡,他喜欢枪。他觉得打枪的男人有种味道。有时他有一种“一枪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之前他觉得人生没意思透了,整天骂天骂地,抽烟喝酒,自从有了枪,他才有了男人的感觉。有时,他会在乡村里遇到猎狗、偷鸡的人,他特别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但污辱了人,也污辱了枪。
这其实算不得真正的枪,只是把气枪,比游乐园里打气球的枪,更精准一些,子弹也更有杀伤力一些,他甚至可以肯定,子弹打到人的要害部位肯定会出事。如果被警察知道,会被抓起来,判上几年徒刑。但他不怕,他最怕的是做没有兴趣的事。他们有个玩枪的小组织,有时其中某位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会跟派出所的熟人打声招呼,待到熟人值班的时候,他们就一起到他的辖地去打猎。那时即便有喜欢多管闲事的农家报警,他们也可以提前得到消息,在警察出警前跑掉。他喜欢这样的刺激,他知道无聊就是没有刺激。
他最喜欢打的是野鸡。肉味鲜美,而且现在的秋冬季是狩猎野鸡最好的时节,因为野鸡不得不在视野开阔的空地上觅食。
他问过房东,房东说他在网上查过,野鸡们之所以常常站在高处活动身体,有个原因是野鸡需要得意地检视自己的领地,看看有没有同类来犯。野鸡也有自己的领地,他觉得很有意思——一只根本没有攻击性的动物,自以为是地把别人的田地当作了自己占有的土地。
房东说,大部分野鸡,特别是公野鸡,领地意识是很强的。有的野鸡被打伤一次之后,过几天会再来找食,还在那个地方带着伤活动,有时甚至就站在上次中弹的地方觅食。
领地意识?不如说野鸡蠢得了。他觉得他的人生就像一只野鸡的。这是很有意思又略显滑稽的比方,他自嘲起来。人也是喜欢站在高处。从农村的野孩子到现在的他也算西装革履,一步一步爬上去,才有今时今日,玩有钱人才能玩弄的气枪么。
他不知道他的领地在哪里,或许这也是他喜欢打野鸡的原因之一。
野鸡比饲养的鸡羽毛华丽些,拖着一根长尾,形似孔雀。它们都是喜欢炫耀的动物。有些炫耀成功了,便得到赞叹,比如孔雀;有些炫耀却成了致命的举动,比如野鸡。这荒郊野外,又有什么好嘚瑟的呢?他想嘲笑野鸡,但不由自主苦笑起来。
他向田野的深处走去,逐渐靠近山的绵延处。在一块野坟地里,他看见了一只野鸡。它站在一座墓碑之上,隔着一百多米,可以看到它在拍打翅膀。稀奇的是它的羽毛,竟然是不多见的白野鸡。这样的野鸡很少遇见,初时他以为是一只大鸟。但它拖着长长的尾羽,估计长度超过一米,这样的长尾市场上可以卖到一百来块,可以做装饰品。他不稀罕那些钱,但是他今天必须带一只野鸡回去,她还在家里等着他。
他慢慢地蹲下身来,解开布套,举起枪,向它瞄准。本来他可以再靠近些,多数情况下,野鸡对人和车并不敏感,但天生的警惕还是有的。他有些迫不及待。
瞄准器里的野鸡更加清晰,它丝毫没有意识到死神的临近,看起来有些没心没肺。
“嘭哧”一声,随之一声“噗”。他的枪装了消声器,卖给他的网店老板说,“装了它,开枪的声音就像人放了个屁。”“噗”是入肉的声音,他能感觉到子弹钻进了野鸡身体。
打中并不意味着能抓到野鸡。打猎时一枪爆头的次数屈指可数。有时明明子弹从野鸡的要害部位透身而过,但它仍有力气逃跑。虽然它飞的距离并不远,但也不是他能追上的。
这只野鸡就这么飞走了,它飞得并不稳,但足以让它逃避他的追踪。田野里的沟渠纵横交错,他也不再年轻得像条猎狗,抓到它并不容易。他认为今天不可能只碰到这么一只野鸡,离和她约定的时间还有不少时候,他把枪放进布套中,让人以为他只是带了一把伞,然后继续向远山的方向行进。
二
他开着车。天色将暗未暗,他有些无聊地拨弄着车灯开关,有时远光,有时近光。她坐在后面,有时看着他,有时玩着手机,就是不看车窗之外。车窗之外,那是足够熟悉的风景。
原本他们打算到三百公里之外的古城去怀古,但出门时她接到她女儿的电话,导致情绪有些不宁,就临时决定到邻市的一个度假区待两天。行程变了,时间也从五天缩水到了两天。他有些不满她的决定,但好男不和女斗,房间都是她定的,他就随遇而安了。 路上车辆寥寥,他以为这段路将会很平淡。他开始有些乏味地数过往的车辆。
突然,一团白色的微暗的光线在左前方闪起,在余光中,他看到了一只大鸟。它飞得很低,正“咕咕咕”地叫唤着,叫得有些凄惨。它飞得很慢,可以看到它翅膀上红色的血迹。它飞得特别奇怪,似乎和他的车子正赶往同一个地方,甚至像是要抢同一个车位。看它飞行的架势,应该是一只野鸡。
他加快了车速。他不想输给一只野鸡。他觉得他输得已经够多了:年少时输给了同学,长大后输在了牌桌上,现在他正在输给一个女人……
“嘭”的一声。他感觉到车子一个震颤。从后视镜里,可以看到飞舞着的那些还没有落地的羽毛。
她从恍惚中惊醒:“怎么啦?你撞到什么东西了吗?”
他停下车。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看他郑重的样子,也跟着下了车。车后二三十米,有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哦,我的天,你撞到什么了?”
“一只野鸡。”他轻描淡写地说。
“别骗我,你骗得了我吗?你以为我不知道野鸡是很漂亮的。”她说,“我吃过野鸡的,我老……他经常去打野鸡的,野鸡羽毛是五颜六色的,像骄傲的孔雀。”
“真的是野鸡,也许有白野鸡呢,瞧那模样,不是野鸡就是天鹅。”他说,“也许是野鸭,你看见过野鸭吗?”
“那还好。”她走向还有些颤抖着的野鸡。那么大的撞击力,它已经粉身碎骨了,但还能让人感觉到它的抽搐——也许只是羽毛被晚风吹动。感觉到他没有跟上来,她停下了脚步。她觉得也确实是那么回事。那些小小的血肉,确实不可能是其他的什么玩意儿。
车子的挡风板,还有雨刮器上,有几根沾上鲜血的羽毛和溅开来的几滴血渍。
不管是什么,只要不是人,都没什么了不起。她定下心来,说:“别管了,我们还是快点走吧,我有些害怕。这不吉利。”
他启动汽车,向远方驶去。她还是无精打采,但他却有些兴奋,不用枪,就用车,居然能撞到野鸡,如果不是撞得有些狠,而且没有厨房可用,也许可以捡起来烧烤一下,饱餐一顿。
他说:“刚才我只开了七十码,原来野鸡真的飞不快。也可能是它受伤了,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干的,一点也不知道保护野生动物,都是人渣!”她对车速和野鸡没有一毛钱的兴趣。“这有什么关系呢?”她说,“我要眯一会儿,到了你再叫我。现在,你不要再说任何话了,好吗?”
好男一般都不和女斗,他能说不好吗?
行驶了约一个多小时,在一个岔路口,他们被两个警察拦住了,一个年轻,有青春痘,一个年老,有花白的头发。一辆警车横放在路的中央,两边是树,间距不足以经过一辆车。他以为他们只是查酒驾的,这事经常有,就摇下了车窗。
“我没有喝过酒。”他说。
年轻警察靠近车窗,说:“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
“要那么多干吗?”他说,“不信你闻闻。”
年轻警察没有理他,打量着车内的他和她。
车内的他和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都感觉有点不大对头。在这荒郊野外,又是警察,警民一家亲,犯不着这样。
那个年长警察仔细地看着车子,他对车窗和车前盖上的血似乎很感兴趣。他还用手沾了沾,又放到鼻子前闻了闻。他的神色严肃起来,他甚至把手放到了腰间的枪套上。
年长警察对年轻警察说:“就是他们了,血是新鲜的。”
年轻警察口气凶狠了起来:“都下来,你们好大的胆子,撞了人还跑。你们不知道肇事逃逸罪加一等吗?”
他和她都有些不解,向警察解释着:“这是刚才撞到了一只野鸡。一只受伤的白野鸡。”但这些都是徒然的。警察根本就不信他们的,他们对撞到野鸡的说法嗤之以鼻。
他和她对刚才没有及时处理血渍有些后悔,都太懒了。虽然可以经过鉴定,说明真相,可是现在,却说不清楚了。
年轻警察拿着两张身份证,打量了他们好几遍,后来又叫来年长警察。他们笑得有些暧味。她知道他们在笑什么,尽管她保养得还可以,两个人站在一起,勉强也能被人认为是夫妻,但身份证上的她比他大了七八岁。年长警察问了她几个问题,是关于他的,又问了他几个问题,是关于她的;他们问的那些问题,简直是在查卖淫嫖娼。这些回答都没问题,他和她认识不是三两天了,基本情况都还是知晓的。
当听到她是一家企业的老板,还是一个镇的人大代表,两个警察的态度有些改变。年长警察拿起对讲机,说:“查到一部车,车外面有血迹,但他们没有承认撞到人,说是撞到了野鸡,我们还要继续查车。”
年长警察说:“不管是不是你们,你们总有嫌疑,这些血迹我们会去对比化验的。这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据说人没送到医院就死了,所以你们得到所里待一阵子。”
夜凉如水。拘留室里的两人倚在一起,凳子是硬硬的,他拥着她丰腴的肩,她把双手伸进了他的毛衣里。
也不知过了多久,但是足够让他们觉得漫长。
门开了,年轻警察走了进来,手里拿着钥匙,要给他们打开手铐。他觉得受到了污辱,铐了这么久,都白铐了。他躲开了。年轻警察皱起了眉头,走到女人面前,给女人开铐。女人很顺从,她从来没有被铐过手,都有一圈乌青了,她揉着手脚。
年轻警察看着他,似乎在想着怎么办。他也看着警察,他们的眼神都有些冷淡。
这时那个年长警察走了进来。他问:“怎么还没完事。”年轻警察说:“他不肯开铐。”年长警察向他和她微笑着说:“真对不起,耽误了你们的时间。那个肇事逃逸的家伙在另一个路口被另一个派出所的同志逮住了。他逃进了一个村庄,待很久才开出来。不然真不会请你们留这么久。”
他恼怒起来,扬起手上的铁铐:“你们这是请吗?这是请吗?那我也请你们戴一戴好吗?”
年老警察收起笑容,没有理他。他径直走到了她的面前,说:“真对不起,这事你看?”
她说:“没事,下次做事考究一点。” 男人对她的轻描淡写很不满意,仍然不依不饶。他说:“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你们光道歉不够,得赔偿。”
两个警察像是看到了一个小丑似的,都没有搭理他。他嚷嚷道:“叫你们领导过来,让他给我一个公道。”
她突然冲了上去,抽了他一个嘴巴。然后头也不回地往门外走。男人们都有些吃惊。
他看着她的背影,又看了看警察。两个警察惊讶之后,都有些乐了。
他涨红了脸,一声不吭。年长警察冲年轻警察一撇嘴。年轻警察慢腾腾走了过去,还晃了晃手中的钥匙。这次他没有躲开。
他顾不得脸上和手上的疼痛,向她追去。
“这女人真辣,带劲。”年轻警察说,“这男人不行。”
“他还不懂得怎么对付女人。”年长警察说,“这种女人,他应该用拳头和钞票说话,要么把她的德性给揍出来,要么用钱把她砸晕了。”
三
她把儿子送到了父母那里,然后在家里等他,厨房里放了好几盘待炒的菜,多数是蔬菜。主菜是道野味,他说他会带一只野鸡来,再不济也会带只野兔子来。她知道他喜欢打猎,有时并不是喜欢吃,就是喜欢打。按他的话说,这些野味,说打来吃就俗了。
他并不是她丈夫,她却像等待丈夫一样等着他。前两天,他打她手机,说他的妻子过两天要出趟远门。她知道他的意思。吃晚饭的时候,她的丈夫对她说,过两天要和兄弟们出趟门。连出发的时间都一样,这不知道是第几次了,她都快习惯了,也懒得再追问什么。
她知道她的丈夫喜欢拈花惹草,她也是被他的花言巧语糊弄了,才嫁给了他。当她知道丈夫在外面的相好是谁的时候,她没有了自信。那个女人虽然年纪比她大一点,但是装扮入时,开名车戴名表,有钱,说不定还有地位。她搞不懂那个女人喜欢自己男人什么,除了一把力气,一张还算过得去的脸,自己的男人什么都没有。
她没有像电视里的女人一样向老公哀求他回心转意。电视里的女人都是公主,仿佛被男人宠都是应该的。她的丈夫可不宠她。哀求有什么用呢?男人一旦变了心,十头牛都拉不回,她有自知之明,她的力气连一头牛也比不过。
她去问那个女人的老公。
那女人的老公说:“有什么好奇怪的。我早就知道了。”
女人觉得更奇怪了。
那女人的老公说:“我曾经想去找你呢,让你管管你的老公。看起来我们都一样,在家里都不是作得了主的人。”她也知道,一个家里面,只有一个人是唱歌的,其他人都只是伴奏。
他们商量了几次,但都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个男人和女人的问题,千百年来,都不曾有过标准答案。他对他的妻子不抱什么希望。她既然管不住自己的老公,当然也不能要求他管住妻子。渐渐地,他们也养成了习惯,当他们的另一半到外面野的时候,他们也坐下来喝个茶,吃个饭。
她觉得他还是个不错的男人。那个男人说:“他们玩他们的,我们玩我们的。”当他提出那方面要求的时候,她也就半推半就了。到现在也有一年多的时间,她都快有些离不开他了。
他过来的时候,先打了个电话,确认了只有她一个人在家,才拎着一只珍珠鸡走上来。她打开门,把他迎进来。说起来,她和他也是有段时日不见面了,不比他们的另一半。她有些小家子气,不舍得到外面花钱,而且她还有一个儿子和两个老人需要照顾。男人出去花天酒地几天都没事,女人出去两天,家里就要乱套了。
这只鸡很肥。是杀好的,看起来就和野鸡差不多,但总是有差别。她也吃过野鸡,知道野鸡长得没有这么肥。野鸡尽管也是鸡,但还是能飞的,能飞的当然不会有很多肉。她问道:“这是只什么?”他说:“没打到野鸡,就打到这个。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野鸡的一种,待会儿我上网查查看。”
他边往厨房走,边说:“也许就是野鸡,也许是只鸟。”
她也走进来,系上了围裙。他洗了洗手,拥抱了她一下,说:“你想红烧还是喝汤?”
“我来做吧。你到外面歇会儿。”她说,“我还买了四只蟹,我们喝汤好了。”
他答应了。她开始收拾那只野味。她没有发现创口,也没发现子弹,但她没有问,她猜得出是怎么回事。这一定是他没有打到野鸡,是他买的。她没有说破,这并不重要,吃什么不重要;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野鸡吃过不少,兔子和鸽子都有,关键是和谁吃。他们真的有段日子没聚过餐了。
他在客厅里看电视。这虽然不是他的家,但他觉得很自在,也很坦然,像家里一样。他听着厨房里的水声,心情很愉快。他觉得待会儿应该喝点酒,吃完饭也不用急着开车回家。那个家也只有他一个人,在这里,他和她有一天多的时间可以自由打发。他把手机关了,对她说:“我车子里还有几瓶酒,我们一起喝一点好不好?”
她说:“什么酒?只要不是白酒就行。”
他拿上她的钥匙,开门走下楼。楼梯上还碰到了一对夫妻,他没有说话,不认识。那男的打量了他几下,也没有说话。两人互相点了点头。
他带上来红酒和枪盒。他不放心把它放在车上过夜,那是他的宝贝。一个夜晚可以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如果失窃,以及失窃的后果,严重得难以想象。那些荷尔蒙分泌过多的年轻人手里有枪,闭着眼睛都能想到会发生什么事情。这可能是几年徒刑的事。他担待不起。
华灯初上。他们喝了酒,看了本电影,度过了一个堪称经典的夜晚。
四
他们没有去度假区,路上的遭遇把他们的心情弄得很糟。她埋怨他多事,他好说歹说,才把她哄开心。
他送她回去,确切地说是她送他,因为车子是她的。她的家才是行程的最后一站。
他的家她去过,就在西城区的开放式小区里,那里是老小区,有钱的人家早就搬出去了,仿佛是一处遗迹,比不得她所居住的城东新城区,那是新贵。
他把车开到了他家的楼下,他不怕别人知道她。有辆名车的女人,长得又还行,算不上丢脸的事。
在楼下,他的眼光不由自主被一道人影吸引住了,那是二楼,他家窗口,一个男人的身影。
那是他家么?他家怎么会有其他的男人出现?这出乎他的意料。
她也看到了。但她却没有说话,虽然她也知道,按他家现有的人口,出现一个男人,这有些不合时宜。
她就这么看到他涨红了脸,这让他感觉下不了台。男人在外面花天酒地,却往往把自己的女人视同禁脔。
他把车钥匙扔给了她,似乎想叫她自己先回去。他冲上了楼,她觉得应该尽快离开,她在这里也有些不合时宜,这会让他难以理直气壮。但是又担心他冲动之下,做不应该做的事。
他还是关心他老婆超过她吧。尽管在私聊时,甚至在缠绵时,都让她有被人疼爱至极的感觉,但涉及私人,他明显还是在乎他的妻子。就是给他再多钱,也是没有用的。
她远远地跟在他后面,不想让他做什么过火的事。但是当她走到后门的时候,却发现她男人的那辆越野车也在他家楼下。她怔住了,想起刚才在那窗口看到的身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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