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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中国法学理论界政治解释学、法律注释学的倾向比较浓重,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批判主义、自由主义等法学观念及研究方法逐渐被我国学者所接受,并将其“本土化”,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法理学研究的发展,并从更深远的意义上促进了中国法律文化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型。以此为代表的是90年代后兴起的“市民社会理论”,促使法理学的变革和更新,促进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向现代化的转型。研究市民社会理论与社会转型、文化变迁的关系,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政治文明建设是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