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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浙政办发〔2012〕9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省政府同意,《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80号)确定的307件暂时保留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批转省计经委等三个部门关于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由省、市、县组织统一征地意见的通知》(浙政发〔1988〕83号)等183件继续有效;《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