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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理解的哲学研究大多是纯粹的哲学思辨,很难体现理解所具有的客观性,不过也有哲学家把“理解”直觉上等同于“知道A的意义”,或把理解归于“知道怎样”,试图用知道的客观性来描述理解的客观性。理解可以用知道这样来表述:主体理解一个命题当且仅当主体知道这个命题真或知道这个命题假。把此命题形式化后作为特征公理纳入描述知识的S5系统,建立描述理解的认知系统U,用关系语义和典范模型方法证明此系统具有完全性与可靠性,能够逻辑地刻画理饵的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