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受张载、程颐、朱熹等宋儒及其后儒家学者立宗子法理论的影响,明清时期徽州不少宗族在本族内部设立宗子并建立相关的制度。在设立宗子的各徽州宗族内部,宗子拥有权限不等,或仅享有主祭权,或享有主祭权兼及其它族务管理权。设立宗子是从血缘和宗法精神的角度考虑,若宗子不胜任,徽州宗族往往弃之而择贤任能。从总体看,徽州宗族实际控制权主要掌握在族长等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