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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评价鞍山市急性迟缓性麻痹(Acute Flaccid Paralysis,简称“AFP”)监测系统质量,为制定鞍山市脊灰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2012-2019年鞍山市AFP病例进行分析,对AFP监测系统进行评价.AFP监测数据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采用SPSS 18.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采用x2检验进行率的比较,检验水准a = 0.01.结果 2012-2019年鞍山市共报告AFP病例109例,经辽宁省AFP病例专家诊断小组最后分类,11例为非AFP病例,98例为AFP病例.AFP病例报告发病率在1.97/10万~5.07/10万之间,平均为3.44/10万.双份合格便标本采集率89.80%,便标本7d内送达率和分离结果28 d内反馈率为100.00%,75 d随访表及时送达率为97.94%.结论 2012-2019年鞍山市AFP监测系统整体运转良好,监测敏感性较高,但AFP诊断能力、首诊报告率、合格便标本采集率、脊灰疫苗加强接种率等环节还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