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女——比丘尼益西措杰的法律地位

来源 :商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uhan7800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者简介:
  於惠琳(1988-),女,汉族,安徽合肥人,法律硕士研究生,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法理学。
  摘 要:比丘尼益西措杰,即吐蕃赤松德赞王妃卡钦萨措杰,是藏族的第一位出家女,同时也是藏族中的贵族出家女。在当时赤松德赞大力推行佛教的背景下,佛教大力推行,佛教经典教义也影响着吐蕃社会的法律观。益西措杰作为一名王室贵族出家女性,对吐蕃的社会生活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深刻地影响着吐蕃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建立。
  关键词:出家女;法律地位;尼僧制度
  一、简介比丘尼益西措杰
  (一)比丘尼益西措杰生活的时代背景
  藏族女性经历了“女神、女奴、女性”三个阶段,而吐蕃时期的藏族女性的社会地位低下[1]。
  女性的地位与佛教的传入密切相关,但同时,社会底层的妇女与贵族妇女的社会地位又完全不同,其受佛教的影响也大相劲庭。在益西措杰时代,即赤松德赞统治时期,佛教开始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传播,这首先就是给整个吐蕃贵族妇女的生活带来了根本的影响,在赤松德赞的推崇下,贵族妇女信仰佛教成为一大风气。
  公元八世纪这一百年里,这是吐蕃赞普赤德祖赞和赤松德赞当权的时代,这个时期,也同样是吐蕃社会发展的转折点。这个转折点的主要标志是:在吐蕃地方的军事联盟开始出现瓦解的现象,吐蕃的中央集权势力不断加强。对于吐蕃社会权利的分配体制的变更,吐蕃的王室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们要通过这种变革,来提高赞普的权利,加强王室的中央统治集权,分散地方和贵族的势力。
  (二) 比丘尼益西措杰出家的基本情况
  益西措杰,是吐蕃王朝著名赞普赤松德赞的妃子,随着莲花大师信仰佛教,最后出家为尼,是吐蕃历史上第一位出家女性,也是第一位信仰佛教的藏族出家女性。
  益西措杰在女年的时候就比一般孩子显得聪明伶俐,稍大一些便体现出了对佛教的兴趣,对于佛教的经典教义也很有悟性。莲花生大师受邀来到吐蕃,见到益西措杰后,认为益西措杰是智慧白空行母的化身,他先后为赤松德赞、益西措杰以及其他三名贵族共五人,在玛萨上宫殿前授灌顶[2]。后来,莲花大师还请求赤松德赞以益西措杰来开启密宗的法门。出家后的益西措杰去过尼泊尔,在那也享有很高的声誉,据说有一次她在尼泊尔的一具尸体起死回生。益西措杰一生苦修佛法,广传佛经,成为藏传佛教历史上最早、最有有成就的密宗大师。
  二、比丘尼益西措杰的影响
  在吐蕃社会中,益西措杰使得吐蕃德松赞普时期的佛教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弘扬,佛教在民间也开始兴盛。德松赞普统治时期的社会更加繁荣、稳定、昌盛。同时,也推动了宗教的发展。益西措杰建立了藏传佛教史上的第一个比丘尼僧团,推动了尼僧制度的建立。
  (一)尼僧制度的产生
  益西措杰作为第一位出家的藏族女性,尼僧制度的产生与其是密不可分的。
  吐蕃赞普赤松德赞再为期间大力弘扬佛教,据藏文史籍《智者喜宴》等记载,在公元八世纪时,从邻国尼泊尔、邬仗那国迎请寂护、莲花生等大师来吐蕃传经讲法,帮助吐蕃建立寺庙,从而弘扬佛法。因此,在藏传佛教地区,开始出现比丘尼是在公元八世纪。莲花生大师在桑耶青浦格贡地区,引据三藏等经典[3],为益西措杰剃度受戒,从而使她正式出家为佛教女性,自此,出家尼僧开始产生。
  (二)尼僧制度的发展
  随着佛教的发展,第一座佛教寺庙——桑耶寺在吐蕃社会建成,从此之后,产生了第一批出家僧伽——“七觉士”。这时,王室内的另一位女性——赤松德赞的又一位妃子卓萨赤嘉姆赞也出家为尼僧,连同其他约30名的贵族女性,出家为尼[4]。继后,又有大批的民间藏族女性出家为尼。
  据史书资料记载,当时的桑耶寺已经有300名僧尼了。他们有着自己的净厨和执事制度,在这之中逐渐建立起来了比丘尼僧团的组织,同时,根据他们的制度,每个比丘和比丘尼僧团都有委任的轨范师。藏传佛教历史上最早的比丘尼僧团在吐蕃社会就这样建立起来,而这时的比丘尼僧团组织是与男僧比丘同寺的。由于僧团组织的建立,桑耶寺成为了历史上第一座藏传佛教的具足佛、法、僧的寺院[5]。
  因此,在吐蕃赤松德赞时期,在佛教刚开始传入吐蕃时,就已经有了很多的女性的出家者存在于僧团组织之中。而王室贵族女性的出家,更有时代意义,她们对佛教的传播和发展更具影响力。她们使刚刚兴起的佛教能够与贵族势力支持的苯教相抗衡,推动了佛教吐蕃的的各个阶层的传播和发展。在这些出家女性中,还出现了很多在修炼佛法上有很高成就的人,如瑜伽母、女密宗大师等。
  (三) 尼僧制度的影响
  由于吐蕃的赞普赤松德赞对佛教的推崇,尼僧在当时迅速的发展,他们的地位也比不出家的女性高出很多。
  在吐蕃,女性的地位是很低的,不管是在民间还是在贵族,女性的权利是得不到保障的,女性相比男性,总是被看做是男性的附属品,没有自己独立的法律权利、经济利益。而女性一旦出家,就以为着与凡世独立,在法律权利上获得了与出家男性同等的地位,不是社会最底层的人,而是社会中层阶级。
  在经济法律关系上,在吐蕃的出家僧尼们不用担负差役和赋税, 生活的日常开支和修炼佛法的经费全部由国库供给。当时的赞普赤松德赞为了发展佛教,继续扩大僧尼的数量,从而能够进行正常的佛教活动,他在其统治期间实行了“三户养僧制”的经济制度,即在桑也是的每个尼僧由三户民众的赋税供养。据史料记载,吐蕃的年赋税的供养是这样的:供给佛法教师的青稞为每年75克(藏族的每克有14市斤、16市斤、20市斤),酥油为每年1100两,衣服为每年一套(一套为九件装),马匹为每年一匹,纸张为每年十四卷,用墨为每年三锭,食盐供给为足够;供给二十五位修法大修行者青稞为每年55克,酥油为每年800 两,马匹为每年一匹,衣服为每年一套(一套为六件装);供给十三位经师的数量和大修行者相同;供给二十五位的学经僧青稞为每年25 克,衣服为每年一套(一套三件装);供给给一般的僧徒青稞为每年8 克,纸张为每年两卷,用墨为每年一锭[6]。赤松德赞根据尼僧内部的不同等级来用赋税供养他们不同的生活用品。
  由于佛教的不断发展,尼僧的不断增多,“三户养僧制”和“ 七户养僧制”的经济政策,对吐蕃的国家收入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在削弱王室贵族的经济利益的同时,尼僧们的政治欲望也在迅速膨胀,他们“入世”的各种欲望影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社会上的各种矛盾凸显出来。“三户养僧制”和“ 七户养僧制”所反映的内部等级阶级制度,是以后的寺院经济的基础。
  三、我国对出家女性的法律上的权益保障
  当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制度中,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导下,我国制定了与社会主社会相适应的宗教政策,在那就是: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3、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这样的宗教政策下,充分保护了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人民的合法权益。
  我国的政协制度,充分保障了信教人民的参政议政的权利。随着近年来女性信仰宗教的群体的不断增加,在政协代表中,不仅有宗教界的代表参政议政,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宗教界的女性代表,她们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的权利,在我国的女性法律权益保障上作出了贡献。(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 《藏传佛教出家女性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第二届印顺导师思想之理论与实践——人间佛教与当代对话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华佛寺协会、弘誓文教基金会,2002 年 4 月。
  [2] 《益西措杰传》171 千字,四川民族出版社 1989 年 5 月《藏传佛教觉域派及其教法特点》,载《宗教学研究》,2003 年 1 月。
其他文献
三百多年前,中华大地遍地哀鸿、饿殍随处可见。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率兵进军河南后,受到广大饥民的热烈欢迎,儿童们高唱:“吃他娘,穿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计六奇:《
解放初,武汉市发生了压制民主、侵犯人权的“纪凯夫事件”。为此,毛泽东同志极为震怒。纪凯夫是医院的文书,青年团员。因举报党支部书记偷盗,被党支部书记串通市卫生局副局长
入世半年来,中国政府、企业和民众都以积极的姿态调整定位应对新的挑战.2002年上半年,中国的国内经济在复杂的国际经济背景中整体运作良好,成绩斐然:首先,中国实现了7.5%的G
期刊
中国加入WTO以后,与其它成员方的贸易纠纷要受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约束.许多人认为WTO争端解决机制使WTO长上了牙齿,不再是过去的关贸总协定象只纸老虎.究竟这一机制性质如
期刊
该公司位于厄尔士山区的施瓦岑贝格,他们购买 U D 100 -5 A机床是为了迈出用5 轴联动技术加工冲剪模和冲压模的第一步.这家年轻的数控加工企业瞄准高性能硬面加工领域,例如硬
期刊
摘 要: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外访问以及对文化自信的阐述,我们感受到了热爱文学、尊重文人、崇尚文化的情怀,坚定文化自信来自我们的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文化自信要落地生根,更好地发挥更基础、更深厚、更持久的作用。  关键词:习近平;文化情怀;文化自信  中图分类号:D61;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0-0244-01  作者简介:严旭(198
46届世乒赛再次以中国军团的大获全胜而告终.喜庆过后,国际乒联主席沙拉拉的一席讲话却始终萦绕心头,他说:“乒乓球运动将可能因为中国的一枝独秀而使人们失去兴趣,进而逐渐
1936年底,国民党反动派拼凑了十余万兵力,在闽、浙、皖、赣“清剿”,在总指挥刘建绪的指挥下,采取“分头包剿,围追堵截”、“军事政治双管齐下”的战略,重点“围剿”坚持在闽
在整个中国乃至整个世界呼唤诚信的今天,从诚信的角度来谈WTO无疑是恰当的,也是必要的.在入世问题上,权利与义务讲得已经很多.其实,权利是规则所给予的,义务则是规则所要求
期刊
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新世纪开始的五年,恰逢入世以后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