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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物权法》关于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举措。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不动产分散登记体制己不能适应社会管理和经济活动需求,分散登记产生的直接问题是,资源资产利用效益和社会管理效率低,交易活动不安全,公民和社会组织行使物权权利不方便。2013年12月,中央编办下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明确了职责整合的路径和方向。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目的是按照完善制度、方便群众、统筹兼顾、平稳实施的原则,在基本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基础上,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最终实现各类不动产从分散登记到统一登记的转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杭州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践
2015年4月,杭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统筹协调、指导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12月,杭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不动产登记职责、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服务及落实保障措施四方面的内容。
市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四统一”的要求,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通过机构职能整合、资料数据融合、工作流程再造、业务操作规范、信息技术支撑等路径,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克难攻坚,努力构建权属清晰、运转高效、信息共享、法制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为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杭州市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对不动产登记程序、不动产登记类型、不动产权籍调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同时,业务规则还确立了不动产登记“依法依规、便民高效”的原则,为不动产权利人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服务。
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明确要求,是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保障交易安全和实现信息共享的重要手段,对于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促进职责机构整合和工作流程再造,提升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产权保护和便民便利具有重要意义。杭州市的信息平台建设按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的统一部署,努力建立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开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等系统。
杭州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继续实行多点办证,将在主城区设立市民中心、平海大厦、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11个不动产登记办理窗口,由各登记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按照“减少环节、方便办事、就近便利”的原则,努力实现“一站式”服务,确保办证的高效、便民。杭州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思考与建议
必须做好不动产登记配套工作。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的综合性工作,因此必须理顺部门间业务衔接关系,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部门问的工作沟通机制,及时交流有关情况,协调相关事宜,研究不动产登记工作遇到的具体事项,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保障不动产登记平稳运行。
必须做好不动产登记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时间、申请登记的地点和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等告知群众,做到家喻户晓。要宣传好、解释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内容,让广大群众了解不动产登记是为了维护群众权益,保障交易安全,促进便民便利,不会增加企业和群众的任何负担,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增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群众基础。
必须完善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及时结合实际业务情况修订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法规、规章,加快清理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不动产交易、流转、登记、纠纷调处等管理办法,优化相关工作流程。结合权利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
必须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培训。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复杂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积极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规则(试行)》《杭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则(试行)》等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同时,也可以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授课,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从业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不动产登记质量,保证统一登记前后秩序不乱、平稳过渡。
必须推进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是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的重要途径。平台建设涉及网络环境、硬件配置等相关准备工作,要加强网络建设和改造,确保网络环境满足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运行要求,要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硬件资源,确保硬件设备满足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运行要求,要做好数据清理工作,确保相关数据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要求。
(作者单位: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目的是按照完善制度、方便群众、统筹兼顾、平稳实施的原则,在基本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基础上,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最终实现各类不动产从分散登记到统一登记的转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杭州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践
2015年4月,杭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统筹协调、指导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12月,杭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不动产登记职责、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服务及落实保障措施四方面的内容。
市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四统一”的要求,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通过机构职能整合、资料数据融合、工作流程再造、业务操作规范、信息技术支撑等路径,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克难攻坚,努力构建权属清晰、运转高效、信息共享、法制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为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杭州市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对不动产登记程序、不动产登记类型、不动产权籍调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同时,业务规则还确立了不动产登记“依法依规、便民高效”的原则,为不动产权利人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服务。
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明确要求,是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保障交易安全和实现信息共享的重要手段,对于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促进职责机构整合和工作流程再造,提升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产权保护和便民便利具有重要意义。杭州市的信息平台建设按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的统一部署,努力建立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开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等系统。
杭州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继续实行多点办证,将在主城区设立市民中心、平海大厦、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11个不动产登记办理窗口,由各登记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按照“减少环节、方便办事、就近便利”的原则,努力实现“一站式”服务,确保办证的高效、便民。杭州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思考与建议
必须做好不动产登记配套工作。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的综合性工作,因此必须理顺部门间业务衔接关系,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部门问的工作沟通机制,及时交流有关情况,协调相关事宜,研究不动产登记工作遇到的具体事项,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保障不动产登记平稳运行。
必须做好不动产登记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时间、申请登记的地点和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等告知群众,做到家喻户晓。要宣传好、解释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内容,让广大群众了解不动产登记是为了维护群众权益,保障交易安全,促进便民便利,不会增加企业和群众的任何负担,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增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群众基础。
必须完善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及时结合实际业务情况修订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法规、规章,加快清理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不动产交易、流转、登记、纠纷调处等管理办法,优化相关工作流程。结合权利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
必须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培训。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复杂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积极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规则(试行)》《杭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则(试行)》等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同时,也可以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授课,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从业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不动产登记质量,保证统一登记前后秩序不乱、平稳过渡。
必须推进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是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的重要途径。平台建设涉及网络环境、硬件配置等相关准备工作,要加强网络建设和改造,确保网络环境满足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运行要求,要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硬件资源,确保硬件设备满足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运行要求,要做好数据清理工作,确保相关数据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要求。
(作者单位: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