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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经纪人法》正在起草。本文在对经纪行为属性、多重资质和经纪规则三个基本问题进行学理探讨的基础上认为:统一、科学而公正的经纪立法必须充分尊重经纪行为的本质属性即民事法律属性;必须注意完善不同层次的经纪规则及其体系;具有行政法律属性的经纪立法应侧重于特定经纪行业的规范、管理而不宜在经纪人资质(格)方面大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