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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于2004年8月10日颁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9月1日在全国执行,与本办法不符的旧格式处方用至12月31日(医卫发[2004]269号).历时3年多的新<处方管理办法>(以下称新办法)起草,修改、立法的"全国大讨论"暂告一段落.展现在公众面前的是一部体现"知情权"、"隐私权"、"个人权益"、"专业化服务"、"协同与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