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批判“自然辩证法”的同时扭转由青年卢卡奇开始的实践辩证法的“唯心主义倾向”,是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的基本主题之一。施密特采取的是晚年卢卡奇客观规律性加实践目的性的双重论证逻辑。然而,对自然辩证法的批判和对其基本理论前提的认可在施密特的论证中相互交织,从而使其陷入了混乱,马克思辩证法的基本视域仍然处于这种迷失而又事关重大的争论之中得不到澄清。因此,应该在马克思“对象化”思想的基础上确定客观性和主体性的基本内涵,从而领会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的基本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