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20年1月30日将新冠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包括新冠肺炎在内的传染病在某港口爆发,是否导致港口变得不安全对租船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有很大影响。本文从“安全”本身的含义出发分析传染病是否构成健康上、政治上、自然或地理上的不安全港口,认为不安全港口具有较高的认定标准。再从反面探究传染病是否构成临时性不安全、异常事件、出租人一方的过失等特殊情况,如果符合,可以认为港口是安全的。最后向承租人提出全面调查及时改港和明示责任的建议;向出租人提出明确责任主体、考虑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