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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企业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是1993年根据铁劳[1993]125号文件建立的,已经运行了7年,对铁路事业在"九五"期间的发展起到了阶段性的促进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的工资制度已不适应企业生存、竞争、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以创新、效率和效益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的需要,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铁路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