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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史上,幼儿接受教育的机构主要有托儿所和幼儿园,并且两个机构的教育往往是断层的。一般来讲,0~3岁的婴儿进入托儿所,归属于集体事业管理局管辖,实施的主要是保育;3~6岁的幼儿进入幼儿园,归属于教育局管辖,实施的是学前教育。长期以来,这种管理上的不一致、机构上的不统一,造成学前儿童教育缺乏连续性、完整性。如何更好地实现从零岁开始的教育,实现托幼一体化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