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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卫生部于2006年1月24日及时颁布了第46号部长令,要求于3月1日起施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从而为卫生部门能更好地履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笔者作为一名基层监督执法人员,在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实际工作中,发现有以下几个问题急需解决,现提出共讨论,以便能更好地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从而确保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