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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儿科,护理对象是O~14岁儿童,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当前现实生活中的儿童大都是独生子女,一旦发病,父母格外紧张、焦虑,他们大都过分照顾,夸大病情,对医护人员提出过高求。人们认为护理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是引发医疗护理纠纷和医疗护理事故的隐患,作为儿科的专业特点决定了其为高危科室,易引起法律问题,一旦发生纠纷,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