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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讼师这一中国古代法制史上的特殊群体,从国家和民众两种立场出发进行考察,所得出的相关结论是相悖的.从法文化的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分析,造成这种悖论的原因是:国家法文化所倡导的"无讼"观念以及由此建立的法律制度必然排斥讼师的存在,因而对讼师的评价只能是反面的;而民间法文化中"好讼"的观念倾向以及"健讼"的实践却使讼师成为不可缺少并得到大力发展的职业群体,因而对讼师的评价也大都是正面的.这种不同立场比较下的考察会对我们全面认识讼师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