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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友谊集团公司业务五部经理葛金山卷走了集团价值560万元的近70公斤黄金,将黄金沉入天津水上公园湖中后潜逃,从一个国企骨干沦为亡命之徒。2019年9月,潜逃21年之久的葛金山在新疆大漠中被抓捕归案,这起当年震动京城的“黄金大盗案”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今年10月10日,葛金山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万元。
突遇挫折,心生歹念
1979年,葛金山考入南京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至某部委计划司工作。后因响应号召下乡支教,其个人事迹被树立为先进典型,获得了广泛赞誉。
1993年,葛金山在机构改革中转岗进入中国友谊集团公司(下称友谊集团)。凭借着天赋与勤奋,他迅速完成了从机关干部到企业骨干的转变,把工作干得有声有色,并担任了业务部门经理。
当时,黄金属于管控商品。经反复争取,友谊集团从中国人民银行获得了黄金的特许经营权。而这部分重要的业务,由葛金山全权负责。
至此,葛金山的人生可谓顺风顺水,让普通人羡慕不已。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甘冒风险“盗金”潜逃呢?
据葛金山供述,1998年,时年36岁的他遭遇了人生“五大不顺”:一是晋升不成,资历比他浅的员工纷纷被提拔重用,而他则“原地踏步”;二是财运不济,痴迷炒股的他倾尽积蓄购买的股票被套牢,价值几近腰斩;三是情场失意,因父母不同意婚事,相处多年的女友离他而去;四是身体不佳,抑郁症和长期失眠使他精神欠佳、疾病缠身;五是业务不顺,他主管的黄金批发零售业务,因政策变化面临被叫停的处境。
“各种原因之下促使我心生歹念,想要弄一笔钱,然后潜逃。”葛金山落网后坦露心迹。
意外频生,沉金潜逃
很快,葛金山打起了集团黄金销售款的主意。
葛金山提前联系了两家购买黄金的公司,一家是广州高建珠宝公司,另一家是桂林金属工艺品总厂。
1998年9月15日,中间人蒋某代表桂林金属工艺品总厂同葛金山商定好,以每克80.2元的价钱购买友谊集团的黄金,共560万元,以汇票方式支付。9月18日,汇票到账了。
与此同时,葛金山向广州高建珠宝公司表示,有近70公斤黄金可以出售,但需要对方支付现金560万元。
据友谊集团副总、葛金山的领导吴某回忆,1998年9月16日左右,葛金山到其办公室,称有广东客户愿意以每克80.2元的价格购买集团剩余指标的近70公斤黄金。后因黄金价格变动,吴某觉得这笔交易公司不赚钱想要中止,但被葛金山劝说继续交易。
9月22日,葛金山对吴某谎称,广东客户同意以每克81.5元的价格购买黄金,吴某同意继续交易。银行让葛金山三日之内付款,但集团没有那么多钱。他提议,最初要买这批黄金的客户已经把钱汇到公司的账户上来了,可以先用这笔钱买黄金,事后可付高额利息给对方。吴某便让葛金山着手去办。
9月22日上午,葛金山让司机开车载着他和会计去银行,从集团账户向人民银行划款560万元。司机将他们送到银行后,葛金山让司机先回公司,划完款后将会计也支走。随后,葛金山给表弟陈某打电话,让他带着亲戚付某,拿着旅行箱到人民银行北京分行门口碰头。葛金山和陈某进到金库,共提了22块半黄金,近70公斤。
葛金山随即电话联系广州高建珠宝公司,对方称现金已准备好,但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介绍信、黄金批发和零售许可证复印件,9月23日到友谊集团办理此事。
原定的“以黄金换现金,拿到钱后跑路”的计划被迫搁浅。思前想后,葛金山只能用“次日交易”的谎言稳住对方,与陈某、付某携带黄金仓皇出逃。他们多次变换交通工具,辗转奔向天津火车站。考虑到带这么多黄金容易暴露,葛金山反复研究天津地图后,决定将黄金沉入天津水上公园湖中。当晚,葛金山前往水上公园寻找沉金地点,最终发现一个位置偏僻、人迹罕至的备用码头。
翌日一早,3人租了两条船,一条船上放一半黄金。到达选定的地点后,两条船并排停放,3人将黄金放到一个行李箱中,再从两船中间的缝隙小心沉入湖底。葛金山默默记下了沉金的位置:距离岸边五六米,距离码头七八步,歪脖柳树树叶一侧。
沉金之后,葛金山安排陈某、付某坐飞机去上海,并嘱咐他们别对任何人谈起此事,而自己则开启了逃亡生涯。
亡命天涯,终落法网
9月23日下午,蒋某找到吴某,称葛金山已经将黄金提出来了,但人却不见踪影。
吴某也致电葛金山,未有回电。他觉得事情不对劲,担心葛金山携带黄金跑了,便报了案。
当时的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反贪部门接到举报后,便对葛金山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网上追逃。办案机关以陈某、付某为突破口,经过一个多月的排查,在天津水上公园里起获了黄金。
在潜逃的前几年,葛金山始终挂念着沉湖的黄金,不时潜回天津水上公园,租船到码头附近偷偷搜寻。但无论他怎么扩大范围,却始终没有找到黄金。那时,葛金山意识到事情可能已经败露,黄金应该已被捞走。
从东部的淮阴、南京,到西部的贵州、边陲的新疆……21年来,葛金山一路躲藏,小心隐藏身份。
身上带的钱被葛金山用于赌博。挥霍一空后,他的生活变得更加不如意。明知走投无路,但他从来没有想过投案自首,一心只想逃避处罚,于是继续在外漂泊。
最终,2019年9月,葛金山在新疆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之后,他被西城区监委“天网追逃”行动组押解回北京接受调查。
2019年12月23日,葛金山涉嫌贪污一案调查终结,移送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真审查核实了事实和证据,依法审讯了葛金山,进一步巩固了葛金山的供述,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今年1月29日,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葛金山提起公诉。8月,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过程中,葛金山仍不知悔悟,当庭翻供,妄图以偷换概念、避重就轻的方式为自己辩解,为逃避处罚进行“最后挣扎”。
检察官充分结合证据进行了有力答辩,法庭认可检察机关的指控。最终,葛金山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万元。
(《中国青年报》等)
加工过程窃取黄金,触犯刑法
今年6月3日至9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郊区、村镇,走街串巷加工黄金首饰。在加工过程中,他们利用特制工具秘密窃取部分黄金。直至案发,4人共盗窃黄金155克,价值7万余元。
德令哈市刑侦大队接到报警,立即展开缜密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之间分工明确,在加工黄金首饰过程中,一人借故分散受害者注意力,另一人趁人不备实施盗窃。现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加强自身防范,加工、清洗黄金等首饰时,建议到正规门店进行加工、清洗,且事前事后要进行称量,最大限度切断违法犯罪途径,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澎湃新闻网)
突遇挫折,心生歹念
1979年,葛金山考入南京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至某部委计划司工作。后因响应号召下乡支教,其个人事迹被树立为先进典型,获得了广泛赞誉。
1993年,葛金山在机构改革中转岗进入中国友谊集团公司(下称友谊集团)。凭借着天赋与勤奋,他迅速完成了从机关干部到企业骨干的转变,把工作干得有声有色,并担任了业务部门经理。
当时,黄金属于管控商品。经反复争取,友谊集团从中国人民银行获得了黄金的特许经营权。而这部分重要的业务,由葛金山全权负责。
至此,葛金山的人生可谓顺风顺水,让普通人羡慕不已。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甘冒风险“盗金”潜逃呢?
据葛金山供述,1998年,时年36岁的他遭遇了人生“五大不顺”:一是晋升不成,资历比他浅的员工纷纷被提拔重用,而他则“原地踏步”;二是财运不济,痴迷炒股的他倾尽积蓄购买的股票被套牢,价值几近腰斩;三是情场失意,因父母不同意婚事,相处多年的女友离他而去;四是身体不佳,抑郁症和长期失眠使他精神欠佳、疾病缠身;五是业务不顺,他主管的黄金批发零售业务,因政策变化面临被叫停的处境。
“各种原因之下促使我心生歹念,想要弄一笔钱,然后潜逃。”葛金山落网后坦露心迹。
意外频生,沉金潜逃
很快,葛金山打起了集团黄金销售款的主意。
葛金山提前联系了两家购买黄金的公司,一家是广州高建珠宝公司,另一家是桂林金属工艺品总厂。
1998年9月15日,中间人蒋某代表桂林金属工艺品总厂同葛金山商定好,以每克80.2元的价钱购买友谊集团的黄金,共560万元,以汇票方式支付。9月18日,汇票到账了。
与此同时,葛金山向广州高建珠宝公司表示,有近70公斤黄金可以出售,但需要对方支付现金560万元。
据友谊集团副总、葛金山的领导吴某回忆,1998年9月16日左右,葛金山到其办公室,称有广东客户愿意以每克80.2元的价格购买集团剩余指标的近70公斤黄金。后因黄金价格变动,吴某觉得这笔交易公司不赚钱想要中止,但被葛金山劝说继续交易。
9月22日,葛金山对吴某谎称,广东客户同意以每克81.5元的价格购买黄金,吴某同意继续交易。银行让葛金山三日之内付款,但集团没有那么多钱。他提议,最初要买这批黄金的客户已经把钱汇到公司的账户上来了,可以先用这笔钱买黄金,事后可付高额利息给对方。吴某便让葛金山着手去办。
9月22日上午,葛金山让司机开车载着他和会计去银行,从集团账户向人民银行划款560万元。司机将他们送到银行后,葛金山让司机先回公司,划完款后将会计也支走。随后,葛金山给表弟陈某打电话,让他带着亲戚付某,拿着旅行箱到人民银行北京分行门口碰头。葛金山和陈某进到金库,共提了22块半黄金,近70公斤。
葛金山随即电话联系广州高建珠宝公司,对方称现金已准备好,但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介绍信、黄金批发和零售许可证复印件,9月23日到友谊集团办理此事。
原定的“以黄金换现金,拿到钱后跑路”的计划被迫搁浅。思前想后,葛金山只能用“次日交易”的谎言稳住对方,与陈某、付某携带黄金仓皇出逃。他们多次变换交通工具,辗转奔向天津火车站。考虑到带这么多黄金容易暴露,葛金山反复研究天津地图后,决定将黄金沉入天津水上公园湖中。当晚,葛金山前往水上公园寻找沉金地点,最终发现一个位置偏僻、人迹罕至的备用码头。
翌日一早,3人租了两条船,一条船上放一半黄金。到达选定的地点后,两条船并排停放,3人将黄金放到一个行李箱中,再从两船中间的缝隙小心沉入湖底。葛金山默默记下了沉金的位置:距离岸边五六米,距离码头七八步,歪脖柳树树叶一侧。
沉金之后,葛金山安排陈某、付某坐飞机去上海,并嘱咐他们别对任何人谈起此事,而自己则开启了逃亡生涯。
亡命天涯,终落法网
9月23日下午,蒋某找到吴某,称葛金山已经将黄金提出来了,但人却不见踪影。
吴某也致电葛金山,未有回电。他觉得事情不对劲,担心葛金山携带黄金跑了,便报了案。
当时的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反贪部门接到举报后,便对葛金山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网上追逃。办案机关以陈某、付某为突破口,经过一个多月的排查,在天津水上公园里起获了黄金。
在潜逃的前几年,葛金山始终挂念着沉湖的黄金,不时潜回天津水上公园,租船到码头附近偷偷搜寻。但无论他怎么扩大范围,却始终没有找到黄金。那时,葛金山意识到事情可能已经败露,黄金应该已被捞走。
从东部的淮阴、南京,到西部的贵州、边陲的新疆……21年来,葛金山一路躲藏,小心隐藏身份。
身上带的钱被葛金山用于赌博。挥霍一空后,他的生活变得更加不如意。明知走投无路,但他从来没有想过投案自首,一心只想逃避处罚,于是继续在外漂泊。
最终,2019年9月,葛金山在新疆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之后,他被西城区监委“天网追逃”行动组押解回北京接受调查。
2019年12月23日,葛金山涉嫌贪污一案调查终结,移送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真审查核实了事实和证据,依法审讯了葛金山,进一步巩固了葛金山的供述,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今年1月29日,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葛金山提起公诉。8月,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过程中,葛金山仍不知悔悟,当庭翻供,妄图以偷换概念、避重就轻的方式为自己辩解,为逃避处罚进行“最后挣扎”。
检察官充分结合证据进行了有力答辩,法庭认可检察机关的指控。最终,葛金山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万元。
(《中国青年报》等)
加工过程窃取黄金,触犯刑法
今年6月3日至9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郊区、村镇,走街串巷加工黄金首饰。在加工过程中,他们利用特制工具秘密窃取部分黄金。直至案发,4人共盗窃黄金155克,价值7万余元。
德令哈市刑侦大队接到报警,立即展开缜密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之间分工明确,在加工黄金首饰过程中,一人借故分散受害者注意力,另一人趁人不备实施盗窃。现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加强自身防范,加工、清洗黄金等首饰时,建议到正规门店进行加工、清洗,且事前事后要进行称量,最大限度切断违法犯罪途径,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澎湃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