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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时从媒体上看到听到向农民强制收费的消息。有时竟是干部带着公安人员或者民兵,闯进农民家中,不交费就装粮、拉猪、抬家具,甚至还有拆屋的。即便这些收费是合理的,也不应当采取此种强制性的办法,何况这些收费多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这些“乱”的严重危害显而易见。可是,在记者采访这些添“乱”的当事人或者他们的上级时,听到的多是这样的解释:他们的心是好的,只是方法不对头。比如四川梓潼县某乡,国家规定只能在8个项目上向农民收费,收费不得超过上一年人均纯收入的5%。可这个乡的收费项目达到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