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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国务院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实行“代建制”。通过对“代建制”的理论探讨,以及对实践中形成的上海、重庆、深圳三种模式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成功经验与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应从开展基础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人才培养,增强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