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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赵作海”案渐渐平息。笔者却一直在关注本案所启动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记得2003年,就有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因涉嫌办人情案,被对方当事人以不信任为由举报。从而引发所在法院首次启动不信任弹劾程序。成为中国第一个因百姓不信任而遭弹劾的法官并受追责罢免。笔者当初还为之兴奋过,认为这是遏制司法腐败的一个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