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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是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较为常见的交易行为,历史地考察,企业合并是商誉会计发展的基本动因。商誉根据其产生方式的不同,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从大多数国家的惯例来看,对于企业自创的商誉,一般不予以确认;企业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外购商誉(即合并商誉),才可能予以确认,合并商誉是自创商誉在企业合并时的价值体现。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控股合并和新设合并三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