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2006年3月3日证监公司字[2006]30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我会对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向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无异议。